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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听过,方老爷夫妻早年遭过难,有一个大仇家,为了保护女儿才任由女儿在项家当了童养媳,后来方老爷一家子熬过来,也没背信弃义,还许了婚事,只是怕自己牵累项家,没敢和女儿来往,多年下来,骨肉分离,也是苦!”
顾长生神色间也带出几分敬意。
他这样的身份,住在方家这么久,怎么可能不详细调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爷夫妻,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气,自信昂然,绝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个人,必须为他的同伴们负责。
以家里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这些年的情况,他们当年与人结仇,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组织里的一位同志,结果不得不背井离乡,还害了女儿。
幸亏方老爷夫妻能力出众,实力悬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业大了,只是可惜了若华小姐。
一直在田边坐到太阳渐渐西落,顾长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户人家,不养下人,偌大的房子里就住着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饭,方老爷打扫卫生,他一开始看见,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见人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到因为他以前在家那种穿个衣服,洗个脸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觉得脸红了。
他们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里都不能放下架子,达成平等,还怎么好意思说这六个字!
换了拖鞋,抬头就看到方若华趴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旁边琉璃桌儿上一盏很洋气的台灯,亮着并不刺目的光。
方若华没有什么仪态,但那种随意和自在,一点儿都不会令人觉得她的仪容有什么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变化,肤色越发晶莹,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却也渐显精致,一点儿都不像当初在牢里见过的农妇了。
顾长生略有些怔愣,方若华一见他,到是落落大方,浅笑道:“顾公子回来了,正好,且来看看我写的小说。”
“荆衣记?”
顾长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华手中的稿纸看去,只见她字迹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钢笔,硬体书法别具一格。
小说女主人公秀娘,本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为报恩情,进了农门做童养媳,丈夫温文有礼,是个读书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乐,纵然秀娘卸下钗环,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劳作,用自己的双手供丈夫读书,养家糊口,但丝毫没有抱怨。
前半截文章温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浓,从不吐露半个字,可一读,便能从一举一动中品味出来,看她为省钱不肯点灯,寒冬腊月坐在门外借着月光缝补衣服,看她谎称自己吃饱了饭,就为省下一把米粮。
各种细节描述得详细逼真,让人瞬间带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贫寒人家的家庭妇女都做过的,就越发让人感动。
到了后半截,剧情急转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恶的官差抓了秀娘,严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凭着对丈夫的爱,硬生生撑过各种拷打,终于等到丈夫平反,冤案洗清,接她回家。
整个大牢里这一段情节,真实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出了一身的冷汗。
文笔不错,故事也好,顾长生一下子就看了进去,几乎入了迷,半晌才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女子,文字是骗不了人的,只从这小说里就看得出,方太太对子南情谊深厚,对方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这本来就是原主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方若华又是读书万千,有真情实感也有技巧,煽起情来连她自己都落了泪,何况是别人!
顾长生眼眶微微泛红,脸上表情严肃认真。
项君以往还说他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这等诋毁,怎么说得出口,他心里一闪念,到对项君有点儿不满,满嘴谎言,一身骄矜,不知惜福,这等人……不值得结交!
方若华一看这位的表情,也吐出口气来,这十几日,她除了养伤,就是想着要在此地博一才名,先通读了市面上各类书籍,各种刊物,到发现这个时空和她所知的时空到底有所不同,朝代更替到差不多,著名人物也都有,但她所知的那些名著,居然一本也找不到。
似乎他要是想成就才女的名声,绝对不难,家中地下室里放着好几块儿硬盘,里面全是书籍,各色各样都有,而且和当下民国不同,她生在网络畅行天下的二十一世纪,每日接收到的信息当下的人连想都不敢想象,随意拿出点儿东西,对民国的人来说,肯定算得上相当新鲜。
她不会矫情说什么尊重版权之类的话,毕竟时空不同,但她也不可能乱抄乱写一气,先不说各种著作都带着作者的个人印记,著名作家熟悉的读者只要一读文章,就能把作家猜个八九不离十,一个人的作品要是风格太杂乱,让人看起来绝对会显得特别违和,她写东西,必须是自己能理解的东西,也得有自己的风格。
而且这个时代,写文章也不算安全,实在需要仔细,还有,所谓跨越时代半步者,是天才,跨越一步,便成了疯子,这个时空推行白话文刚刚开始,人们的审美眼光还没那么开放,她到底一开始要写什么才合适,不能轻易决定,这几日从诸多杂志报刊里选了《小说月报》。
还是得让这个时代的文人帮忙看一看。
想了半天,和父亲商量过,方若华就决定先写出一些偏白话的中短篇小说试一试,一开始就长篇巨著,恐怕没多少人去看,便是想成名,也该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积累。
就说这篇小说,几乎算是改编自原主的亲身经历,一边写,她灵魂中仿佛有另外一个人在悲泣,此时写来,简直就像原主在借她的手来倾诉,文思泉涌,一气呵成!
让顾长生看过,方若华这才觉得妥当。
顾长生捧卷细读了好几遍,不禁眼睛微微发红,半晌击节称叹:“方太太文笔绮丽,写出来的东西却质朴可爱,真实感人,着实难得,以前到没听子南提起过,他的夫人居然是位才女。”
一句话未说完,顾长生便住口,轻咳了两声,不免有一点儿尴尬,别人不知道便罢了,他早听说过,项君对自己的夫人相当敷衍,并无多少深情。
但看方夫人笔下的文字,爱意从笔尖渗出,但凡看过,谁又感受不到?
他不免有一些忧虑。
“我打听过,方老爷夫妻早年遭过难,有一个大仇家,为了保护女儿才任由女儿在项家当了童养媳,后来方老爷一家子熬过来,也没背信弃义,还许了婚事,只是怕自己牵累项家,没敢和女儿来往,多年下来,骨肉分离,也是苦!”
顾长生神色间也带出几分敬意。
他这样的身份,住在方家这么久,怎么可能不详细调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爷夫妻,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气,自信昂然,绝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个人,必须为他的同伴们负责。
以家里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这些年的情况,他们当年与人结仇,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组织里的一位同志,结果不得不背井离乡,还害了女儿。
幸亏方老爷夫妻能力出众,实力悬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业大了,只是可惜了若华小姐。
一直在田边坐到太阳渐渐西落,顾长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户人家,不养下人,偌大的房子里就住着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饭,方老爷打扫卫生,他一开始看见,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见人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到因为他以前在家那种穿个衣服,洗个脸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觉得脸红了。
他们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里都不能放下架子,达成平等,还怎么好意思说这六个字!
换了拖鞋,抬头就看到方若华趴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旁边琉璃桌儿上一盏很洋气的台灯,亮着并不刺目的光。
方若华没有什么仪态,但那种随意和自在,一点儿都不会令人觉得她的仪容有什么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变化,肤色越发晶莹,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却也渐显精致,一点儿都不像当初在牢里见过的农妇了。
顾长生略有些怔愣,方若华一见他,到是落落大方,浅笑道:“顾公子回来了,正好,且来看看我写的小说。”
“荆衣记?”
顾长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华手中的稿纸看去,只见她字迹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钢笔,硬体书法别具一格。
小说女主人公秀娘,本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为报恩情,进了农门做童养媳,丈夫温文有礼,是个读书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乐,纵然秀娘卸下钗环,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劳作,用自己的双手供丈夫读书,养家糊口,但丝毫没有抱怨。
前半截文章温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浓,从不吐露半个字,可一读,便能从一举一动中品味出来,看她为省钱不肯点灯,寒冬腊月坐在门外借着月光缝补衣服,看她谎称自己吃饱了饭,就为省下一把米粮。
各种细节描述得详细逼真,让人瞬间带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贫寒人家的家庭妇女都做过的,就越发让人感动。
到了后半截,剧情急转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恶的官差抓了秀娘,严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凭着对丈夫的爱,硬生生撑过各种拷打,终于等到丈夫平反,冤案洗清,接她回家。
整个大牢里这一段情节,真实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出了一身的冷汗。
文笔不错,故事也好,顾长生一下子就看了进去,几乎入了迷,半晌才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女子,文字是骗不了人的,只从这小说里就看得出,方太太对子南情谊深厚,对方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这本来就是原主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方若华又是读书万千,有真情实感也有技巧,煽起情来连她自己都落了泪,何况是别人!
顾长生眼眶微微泛红,脸上表情严肃认真。
项君以往还说他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这等诋毁,怎么说得出口,他心里一闪念,到对项君有点儿不满,满嘴谎言,一身骄矜,不知惜福,这等人……不值得结交!
方若华一看这位的表情,也吐出口气来,这十几日,她除了养伤,就是想着要在此地博一才名,先通读了市面上各类书籍,各种刊物,到发现这个时空和她所知的时空到底有所不同,朝代更替到差不多,著名人物也都有,但她所知的那些名著,居然一本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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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矫情说什么尊重版权之类的话,毕竟时空不同,但她也不可能乱抄乱写一气,先不说各种著作都带着作者的个人印记,著名作家熟悉的读者只要一读文章,就能把作家猜个八九不离十,一个人的作品要是风格太杂乱,让人看起来绝对会显得特别违和,她写东西,必须是自己能理解的东西,也得有自己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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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得让这个时代的文人帮忙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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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长生捧卷细读了好几遍,不禁眼睛微微发红,半晌击节称叹:“方太太文笔绮丽,写出来的东西却质朴可爱,真实感人,着实难得,以前到没听子南提起过,他的夫人居然是位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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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方夫人笔下的文字,爱意从笔尖渗出,但凡看过,谁又感受不到?
他不免有一些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