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星雨是个极其不相信命运的人。第一次碰到他,算她倒霉;第二次碰到他算是凑巧:但是这一的遇见算是怎么回事?而再再而三的相遇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宋依依口中说的那种无聊的命中注定?

    至今为止,她们初遇的情景还在她的脑中挥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那天是她人生中的巨大转折日。

    咳咳这句话当然不是她自己说的,是极其向往德林艺术学院却没考上的宋依依同学说的。

    那天刚好是大学通知书上要求去报到的日子。她被好友间死党之一宋依依像拎麻袋一样从暖暖的被窝里拎了起来(那丫头的力气简直是用“大力士”三个字形容不了的)然后鼓捣小呆一样一阵梳洗打扮再撵出门(小呆是蓉蓉家的一条小白狗,因为看上去总是呆萌萌的所以大家一致认为小呆这个名字天生就为它准备的,蓉蓉天生就非常爱美总是把小呆也打扮的非常完美才肯出门)虽然这个形容不贴切,但是事实的确是这样的,高星雨觉得她受到了像小呆一样的待遇

    直到大门在她面前彻底关上,高星雨才彻底清醒过来。低头看看看自己身上这身打扮:浅绿色t恤衫;白色紧身裤;浅棕色长发被高高盘起越看越像家居套装,一点都不像大学生。大眼睛眨巴眨巴一脸的无奈,心里想着宋依依那家伙有强迫症,总是喜欢把别人打扮成她自己的风格。可是了解宋依依的人都知道不论她的外表打扮的多么乖巧,看上去多么无害,她都是那个实至名归得外柔内刚的女汉子。

    高星雨低头看看表,真的不能再发呆了,再这样下去她就真的要迟到了。迅速背上手里的咖色双肩背包,穿上院子里昨天她丢下的旱冰鞋飞一般的朝着目标“德林艺术学院”前进,院子里只留下飘落一地的树叶和不知名的花瓣。

    一路上高星雨像个快乐的天使。带着耳机哼着歌好不惬意。很快,离目标还有20米——10米——5米马上就要看到大门了却发现大事不妙,门口似乎有一群人,大家大喊大叫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激动,似乎有什么热闹的事让大家的视线集中在某一点。

    镜头前移,德林艺术学院大门口

    一个高大阳光的男人双手插兜随意的靠在门边。身着一件随意的白色衬衫,黑色休闲裤,下面是一双和裤子同色的运动鞋。他皮肤白皙,拥有一头墨色的短发,刘海却很长却很长,似乎在想着什么眉头紧紧皱在一起;下面是一双深邃的像能装下大海一样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唇紧闭,一脸的隐忍和不耐烦。但即使是这样的表情仍然让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英俊无比的外表所吸引,无不向往无不向往。甚至让有些人觉得即使什么也不做,看看也能起到养眼、美化心情的作用。

    德林大学门口的方向是个斜坡,高星雨始料不及,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人们只看见一个身影飞一样的向大门方向冲过去,嘴里大喊让开,“让开,我失控了”。大家顿时一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鱼鸟而散,唯恐被这个冒失鬼撞伤了自己。

    只有门口那个走思的男人还保持着最开始的动作一动不动,高星雨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撞了上去撞了上去,和正在走思中单城撞了个正着,还因为角度问题唇对唇来了个重重的kiss。

    高星雨觉得世界瞬间安静,呼吸和心跳瞬间停止,仿佛一切都像被都教授施了超能力般的定格定格了

    单城正在走思中,心里想着:张骏那小子到底什么时候从学校出来?难道是昨天聚餐大家都在喝酒聊天,他一个人席卷了整个包厢里所有能吃的食物,现在胃在抗议所以掉进厕所出不来。这种猜想应用在一头“猪”身上是出奇的正确的,不能怪他。忽然一道身影直接冲他撞了过来,他还来不急反应就已经被那个人直接撞的整个人跟硬硬的墙壁来了个亲密接触,头部被撞的嗡嗡作响,整个身体似乎有散架的趋势。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真正亲密接触的唇上传来的湿润感和近在眼前不够毫米距离女人,她的瞳孔放大,直直的看着他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很久,高星雨反应过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抬起手臂立刻给了某个男人一巴掌“变态”

    这就是他们的初遇。也许对于别人来也许一点都不美好。她甚至还动手打了他,还给他冠上了变态的名号。直到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号快捷键仍然是那个男人,仍然是“久居森林里的变态”这几个字。只可惜物是人非,往事已是往事

    仰头喝完手里最后一杯红酒,“再来一杯”。“大小姐这都已经是第几杯了,你确定还要继续继续?这里是美国,可不是中国。美国人的思想可没中国人那么保守。你确定你自己一个人能安全的回家?拜托你回头看看你背后那群狼!他们可都盯着你好久了。再说阿凯他们今天有事已经提前走了,没人给你当免费保镖。要不我牺牲一下,背你回家?"

    说话的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他是高星雨来美国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当时高星雨为了逃避现实给她带来的沉痛道无法呼吸的打击大学毕业后只身一人独自来到了美国,想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让那些回忆就算不能真的消失至少也真的变成曾经。在经历了一干亲朋好友轮番轰炸仍然毫不见效的情况下大家果断的放弃了让高星雨继续留在中国的念头。心想,也许这丫头是真的太疼了所以才会一心一意的想着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也许她哪天不在那么痛了,会自己回来的,也就放她走了。那时候因为满脑子想的都是单城根本没办法好好生活。高星雨的日常就是百无聊赖浑浑噩噩的浑天,酒吧就成了她每天出现的场所。

    有一天她再一次买醉买到深夜,却发现自己根本忘记带钱包了。老板杰克是个极其热情的美国美人,看是脸熟的顾客就没有要她的钱。高星雨清楚地知道在国外的人眼里没有免费的午餐,碰上杰克碰上杰克这个美国奇葩她是有多么的幸运,可是这种幸运不可能再生第二次。可是自己身上又真的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灵机一动,冲上酒吧唯一的舞台抢过吉他手手里的吉他,弹唱了一首张靓颖的“这该死的爱”,回忆着她那段该死的初恋。

    歌词:每次别人故意提起有关于你的消息我都会微笑地装作一点都不在意耳朵背着我收集你所有的点点滴滴现在你在哪里oh,baby~那封没有寄出的信直到现在还是锁在抽屉无处可投递电话总是形影不离害怕如果每次当它响起错过你声音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做到谈何容易有一天老去有一天离去遗憾还是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所有和你的曾经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尽力你忘了回忆我忘了忘记这该死的爱情不能爱着你不能爱自己能不能再次相遇我真的力不从心也不想再骗自己虽然你说过要幸福我曾答应后悔没有让你了解我有多爱你

    没有华丽的伴奏,简单的吉他和来自内心纯正的声音,一句一句的清晰的印在了人们的心里,勾起了午夜梦回埋藏在人们内心里真正的爱意和爱情带来的痛彻心扉的烦闷感久久的荡漾在人们的记忆里。

    从那次上台演出以后只要高星雨一出现在这个酒吧里就总有下面的顾客起哄,要求她上台唱歌,这样一来二去也就养成了习惯,后来高星雨几乎每天都会上台演唱一首歌反映效果出其的好,后来杰克就直接聘请了高星雨做酒吧的驻唱歌手,德林艺术学院音乐系毕业的高材生那才能可不是吹可不是吹的收到了酒吧原驻唱乐队人员的一致好评,跟他们打得火热并加入了他们的乐队甚至因为她那独一无二的嗓音直接升级为主唱直接升级为主唱。

    高星雨这次为什么这么纠结,是因为回国的问题。他们乐队的队长何凯收到了来自一家中国娱乐影视公司的邀请,看中了他们这支在美国酒吧驻唱的中国人乐队的才能,(没错,他们是一支由中国人组成的乐队,他们是来自四方的因为梦想相聚的流浪者,他们乐队的名字就叫做“流浪者”)所以想邀请他们回国签约经纪公司正式作为艺人出道。

    她现在真的应该回去吗?回去那片有他存在的土地,回去那个有他气息的地方。她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吗?真的能克制住自己飞向他怀抱的冲动吗?高星雨。你真傻。要知道,受伤最深最的人是你自己,被甩的人也是你。你有自虐倾向吗?你难道忘了他把你一个人丢在冰天雪地里头也不回的走了,高星雨在心里不停的问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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