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浩正觉诧异,身后突然传来怯怯的一声叫:“浩哥儿……”

    丁浩唬了一跳,回头一看却是罗冬儿站在他的背后。丁浩难得见她主动与自己搭讪,不禁喜道:“你怎么跟小猫儿似的,走起路来没半点动静,什么时候跑到我背后去了。”

    罗冬儿害羞地道:“方才……,见你与甄保正讲话,奴家不便过来,所以只好躲在一边。”

    “哦,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大事,就是……”罗冬儿抬头,向灶坑那边看了一眼,丁浩一回头,只见一排灶坑,几个村妇正在那里忙碌,顿时便会错了意,连忙欣欣然地道:“你有什么话儿要与我说,不方便被人看到么,走,咱们找个安静的所在去。”

    罗冬儿有点窘,轻啐道:“你这人……胡说甚么呢,谁要与你去个什么安静所在。奴家……奴家只是想求你帮个小忙儿。”

    丁浩干笑道:“喔,这个……什么忙儿,你说。”

    罗冬儿道:“方才奴家正在煮饭,去旁边搬取干柴时,忽地看到掘开的土堆里有一条人脚骷髅。”

    她轻拍胸口道:“可真是吓死人家了,到现在心口儿还在砰砰直跳,眼看着……这天都快黑了,奴家实在有些怕,想请浩哥儿把那只脚给弄走。”

    丁浩笑道:“这里百十条汉子,阳气十足,真有野鬼也吓跑了,一只脚骨有甚么好怕,我去看看。”

    罗冬儿引着丁浩到了那灶坑不远处,有点害怕地往前指了指。丁浩抬头一看,只见掘起的一堆新土上有半条腿骨,看那模样,土里埋的本应是一具骨骸,那些村民掘土时,遇见这样的无主之尸哪会客气,也不换个地方,乱七八糟的就是一通掘,整具骸骨估计都掘碎了,只留下这连着半截腿骨的脚在土堆上面。

    骨头是森白色的,由于年久,骨头上都腐出了一个个坑洞。半截腿骨里都是泥土,就这么杵在那儿,漫说董小娘子看了害怕,丁浩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儿,其实瞧了那脚骨心里也不太得劲儿。

    “有锹么?”丁浩左右看看,他可不想用手去拿那只脚丫子。

    “喔,我这儿有支火铲,你等等。”罗冬儿转身跑开,取了柄火铲回来。

    丁浩接过铲子,走近土堆,随口问道:“昨天我走后,你婆婆没有再难为你吧?”

    “没有……”罗冬儿抬起手指,掠了掠鬓边的发丝,有些不自在地道:“你昨天那么凶,奴家都被吓住了,我看婆婆也是那样,你们走后,她呆呆地站了半晌,就回屋去了,也不曾打骂我一句。”

    “嗯……”丁浩在土堆上挖着小坑,扭头看了她一眼,突然说道:“其实,董李氏和柳十一的事,你早就知道,是不是?”

    “啊?”罗冬儿吓了一跳,慌忙道:“我不知道,人家……人家不知……道……”

    在丁浩的目光下,罗冬儿的声音越来越小,慢慢低下头去。

    “呵呵,这就是子不言父过吧?唉,董家有你这个媳妇,也不知是烧了几辈子高香,你对得起董李氏,可董李氏对不起你呀,董小娘子,你打算在董家受一辈子的罪?”

    罗冬儿声音低低地道:“这是人家的命……”

    “命?我也信命,但是我不认命。古人说‘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可见,影响命运的变数实在太多,在我看来,我生而为男子,那是命!我托生在贫穷人家,那是命。可是如果逆来顺受,受一辈子窝囊气,把那也归纠于命数,那就是冤枉了老天了。老天给你的,只是一条命、一个出身而已,要怎么走,那是你自己的事。”

    罗冬儿扑闪着一对大眼睛,抿了抿嘴不说话。丁浩挖好了坑,把那只白骨挑进去,举起火铲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百年之后,皆与草木同朽,与其寄望于来世,不如现在好好的活着。我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只要不违背一颗良心,何事不可为呢?”

    说完,他一铲子拍下去,那半截枯骨顿时粉碎,与泥土混为一体,淡淡的烟灰飞起,转瞬化为尘埃。

    丁浩拨了些土把骨灰掩上,把铲子往泥土上一插,拍拍双手走过来,淡淡笑道:“看吧,这就是一个人,不管他生前是男是女,是贫是贵,如今都彻底化为了尘土。你不觉得,一个人,应该珍惜现在么?”

    罗冬儿被他灼灼的目光盯着,局促地退了一步。

    “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

    “什么?”罗冬儿仰起脸,一双眼睛澄澈如水。

    “有个男人,没什么钱,他真心喜欢了一个女子,却只能买最廉价的钗子送给她。他没有多大的势,看到公子哥儿调戏那个女子、看到恶婆婆欺负那个女子,也只能拐弯抹脚的帮她解围。他还有一个老娘,虽然心地善良,却体弱多病。谁要是嫁给这个男人,还要侍候她。可是我想问你……”

    “什……什么?”罗冬儿结结巴巴地答,脸蛋已红得像只熟透了的苹果。

    丁浩凝视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没有绫罗绸缎的衣裳穿,没有雕梁画栋的房子住,没有山珍海味的东西吃,可能还要吃些苦,这样的条件,你愿不愿意……管他的老娘叫婆婆?”

    “啊?”罗冬儿突然回过味儿来,像只中箭的兔子似的惊得一跳,连火铲都不敢拿,转身便逃:“奴家……奴家去烧饭……”

    “罗冬儿!”

    丁浩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左近也只有罗冬儿听得到,可是这是丁浩头一次用她未嫁时的闺名唤她,罗冬儿听在耳中,不亚于听到一声惊雷,一下子被定在那儿,这一刹那,她的心中竟升起陌生的异样滋味。

    她明明不敢回头、不想回头,最终却还是中邪似的慢慢转过了身,丁浩微笑着望着她,柔声道:“烧饭就烧饭,跑那么急干吗,要是摔着了,我会心疼的。”

    “啊?”罗冬儿的脑筋好像不太好使了,望着他直发呆。

    丁浩继续微笑:“烧饭的空暇,你可以好好想想我的话。”

    “奴家……”

    “吃饭的时候,你也可以想想我的话。”

    罗冬儿有点急了:“不是,我……”

    “还有,晚上睡觉的时候,你可以……一遍一遍的想我的话。”

    “不用想了,人家不要!”罗冬儿恼羞成怒了。

    丁浩追问道:“不要什么?”

    罗冬儿脱口而出:“不要嫁给你!”

    情急之下,这层已经透明的窗户纸被她自己捅破了,话一出口,她就懊悔不已,臊得眉毛都像着了火,粉腮上两朵桃花冉冉升起。

    丁浩笑了:“其实,我准备问你一百次的,第二次才打算问你要不要嫁给我,你怎么可以抢答呢?好吧,我们颠倒一下顺序,就当这是我第一次问你。好,现在我问你第二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娘子?”

    “我不……”

    “别急着回答!”丁浩抢着道:“这么严重的大事,你想都不想就回答,是不是太没诚意了?我脸皮子太嫩,你想想再说,我脸上也好看点。这样吧,你烧饭时好好想一想,吃饭时好好想一想,晚上睡觉时再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再回答,我不着急……”

    丁浩微笑着转过身,施施然地向山坡上走去。

    “秀而不媚、清而不冷,贤惠持家,不辞风雨,这就是小家碧玉的好处了。不过就是过于腼腆,羞涩难禁,要掳获这个小娘子的芳心,必须主动进攻,却又不能一轮急火把她吓跑喽,真不容易呀。”

    丁浩喟叹着想:“慢慢来,让她养成习惯。习惯了,也就自然了;自然了,也就而然了;而然了,那便水到渠成了。不知道她今晚会不会数一宿星星呢?明早还要起来烧饭的,真叫人心疼……”

    罗冬儿望着他的背影,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她傻傻地站了半天,才像刚还魂儿似的一溜烟儿逃开。

    远远的,丁浩站在坡上,用眼角的余光瞄着罗冬儿蹲在灶坑旁神不守舍,手忙脚乱的模样,嘴角逸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的目光,就像一头盘旋在空中觅食的鹰,而那蹲在灶坑旁、小脸红通通,一身月白衫儿的罗冬儿,在他眼中俨然就是那只正在草丛中拼命寻找着藏身之处的小兔子,一只雪白的、可爱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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