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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端和闫思弦不得不承认,他们挺喜欢这个热心的网管。但当他说出了要去“问问”的时候,两人还是捏了把汗。
吴端已经伸手做了个阻拦的动作,无奈他现在没有从前那么敏捷的身手,没拦住。
“哎你先别……”
吴端的话还没说完,那网管已经冲着一个方向吆喝起来:“双喜!嘿!双喜!这儿!”
被叫做双喜的是个姑娘,染了一头说不上是蓝还是绿的头发,长得挺好看。当然,是那种有点个性的好看。
她戴着耳麦,隐约听到有人叫自己,眼睛盯着屏幕,迅速腾出一只手拽掉了耳麦。
确信的确是有人叫自己,双喜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屏幕,而是扯着嗓子大大咧咧地喊道:“谁?啥事儿?”
“你来。”
此刻,吴端已经小声嘱咐过了网管,让他说话注意些。
双喜将余光分给网管一点儿,答道:“等会儿的,忙着呢,挂机死全家没听说过?”
网管挠挠后脑勺,冲吴端和淹死下讪笑一下,又喊道:“你过来,真有事儿。”
双喜在游戏里的人物似乎死了,她翻了个大白眼,同时也看到了坐在网管旁边的吴端和闫思弦。
或许是闫思弦的穿着太正式了,使得双喜感觉到网管这边的事儿挺重要,她终于起身向三人走来。
几步路的工夫,这姑娘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到了近前,她又扔给网管一根烟,网管接过,点上。
双喜又将烟盒伸向了闫思弦和吴端,自来熟。他问网管道:“你朋友?”
网管只能讪笑,他觉得无论穿着打扮还是气质,他跟这两名刑警的画风都是截然不同的。
吴端和闫思弦婉拒了双喜的烟。吴端还刻意留意了一下香烟的品牌,有这样一个外号,想来她应该很喜欢那个品牌的香烟吧。
结果却不是。
不过,吴端很快就发现了这一外号的由来。
姑娘一扬脖子,吴端看到她的下巴下方,和脖子连接的位置,纹着一个红双喜图案。
那图案虽然在裸露的皮肤上,但位置刁钻隐蔽,唯有她扬起脖子才能看到。
姑娘似乎对这个纹身很满意,她说话时很喜欢用扬脖子的动作向人示意。
双喜坐了下来,一坐下便伸腿在网管鞋子上踢了一脚。
“诶,什么事儿?”她问道。
“前几天有个瘸子来上网,你记得不?我不跟你说过吗,就是要请我吃串儿的那个。”
“嗨,闹半天你要说他啊。”双喜翻了个大白眼,显然对一个中年瘸大叔没什么兴趣。
不过,翻完了白眼,她的目光就偷偷瞄了一下闫思弦。
吴端算是明白了,这姑娘是冲着闫思弦的颜值才丢下队友来跟他们闲聊的。
闫思弦依旧面无表情,用墨镜屏蔽小姑娘的偷窥。
显然,双喜的回答令网管不太满意,仿佛让他在两名刑警面前跌了份儿。他孜孜不倦地追问道:“诶诶,跟你说正事呢,你再想想,就是13号——陈琛打比赛那天,你不是在这儿看的比赛吗?”
“嗯。”
一直关注电竞活动的闫思弦知道,13号陈琛打的是一场不太重要的比赛,有表演赛的性质,输了。
果然,提起那场比赛,双喜姑娘兴致不高。
网管又追问道:“那天你看完比赛不就走了吗,你就就在那瘸子后头走的吗?你们顺路不?你看见他没?”
双喜想了一会儿,恍然地“哦——”了一声,“那个就是你说的瘸子啊——”
但她更加迷茫了,“你打听他干啥?”
吴端很想开口亲自问问这姑娘,但又觉得贸然插话会让气氛变得尴尬,似乎两个年轻人更能在一个频率上交流。从这个角度来说,热心网管更适合这次询问。
吴端果断决定换一种方式,他要给网管打下手。
吴端对双喜解释道:“姑娘,是这样,你们说的瘸子,他是我小叔……”
吴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继续道:“这儿有点问题,间歇性的,13号他走丢了,警察帮着查,也只查到他是从网吧出来以后走丢了,之后的下落就没人清楚了。
我实在没办法,你要是见过他,能不能……能不能跟我说说……”
吴端眼圈红了,说话也哽咽了。
影帝。闫思弦和网管同时给了他这样的评价。
吴端的表演成果斐然,双喜被他带动得也要掉眼泪。应了那句话:她虽然抽烟喝酒纹身,可她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好姑娘……
双喜瞬间被吴端的解释激起了怜悯之心,她先是安慰道:“哎呦是这么个情况啊,你先别急,我想想啊……让我想想……”
“好好好,你慢慢想,我先谢谢你了。”吴端拿出了一副要感谢人家祖宗八辈的样子来。
双喜是真的皱着眉在回想,特别仔细,搜肠刮肚的那种。
吴端估摸着有半分钟了,不能再让她想下去了。
人的思维很奇妙,对于记不清的事物,潜意识会通过联想来填充记忆里的空白,而且往往这种联想发生得极快,一气呵成,当事人并不自知。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被走访询问的人明明诚心诚意地想要给警方帮忙,明明也说的是他们记忆中的实话,可偏偏就是与事实不符。
对于印象模糊的场景,最好的描述便是不假思索。模糊的比虚假的要好。
闫思弦比吴端率先开口,他打断了的双喜的回想。
闫思弦道:“没事的,你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于是双喜有些害羞地低头道:“我那天从网吧出去的时候,好像是有个瘸……”考虑到照顾失踪者家属的心情,双喜来了个紧急刹车,改口道:“有个腿脚不太方便的大叔走在我前头……我一边玩手机一边走的,真没太注意……不过我记得,前头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就是,晚上过了几点以后那个红绿灯就不起作用了,就是只有黄灯在那儿闪,不分红绿了——具体是过了几点我也不知道。”
为了减少无谓的等待,避免资源浪费,在一些车流量不大的路段,晚间的红绿灯是全关闭,有的地方则是半关闭,一直闪黄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闫思弦立即点头表示自己清楚双喜所说的情况。
双喜便继续道:“过马路的时候前头那路口就闪的黄灯,大叔往左拐,我要直走,我当时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就是——他腿脚不方便,路口又没有红绿灯,会不会出什么危险?所以我就多看了两眼。我一边自己过马路,一边还看着他那边的情况。
挺顺利的——我是说过马路。
然后我就没再关注他了。
那个……我先说清楚啊,我是在路上见过这么一个瘸大叔,但他是不是你们说的人,我可不确定。”
吴端一脸感激道:“你能告诉我这个,已经万分感谢,太谢谢了。”
双喜连连摆手道:“那个……应该也没帮上你们什么忙吧?”
吴端又问道:“你是跟在他后面的,对吗?”
“嗯,一开始离得挺远,天又黑,我都不大能看得清他。不过我比他走得快点,就慢慢赶上了。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俩前后就没差几米远。”
“那就是说你能看清他的背影?你还记得他的体态吗?”
“大概就是……有点胖吧——也不是特别胖,你知道,就是人到中年那种发福,个头……哎呀个头我记不大清了……哦!对了!对了!他好像秃头!就是头顶那块,他一走到路灯底下,就能看到头顶反着光,这个还挺明显的,老远就能看见。”
错不了!那就是周忠戎了!
在尸检报告后所附的照片里,两人注意到死者的确微微发福,且有秃顶的情况。再加上腿瘸的特点,以及网管证实两人的确是先后离开的网吧,双喜看到的准是周忠戎了。
“你最后一次看到周忠戎的时候,周围有什么异常吗?请你再仔细回想一下。”
“真没有。”双喜摇头道:“就是特正常地走路啊,我想想……好像他那条路上还有几个行人?……哎呦我真记不清了。”
吴端知道已经问不出什么了。对双喜千恩万谢后,两人起身离开。
离开前吴端隐约听到双喜跟网管小声嘀咕:“戴墨镜那个……挺帅……为啥在屋里还要戴墨镜?别是个瞎子……”
吴端想笑,他奋力忍住了,这忍笑使得他腹部的伤口有点疼。
痛并快乐着。
在离开之前,吴端叮嘱了网管不要泄密,更不要私下里对案件造谣传谣,网管连连答应,送两人出了门。
一出门,两人发现天竟阴了下来。
早上从家出来的时候还晴空万里,此刻天却阴得如沉重的铅块,低低地压在两人头顶,风也凌冽起来,裹挟着细小的雪粒子,不知是下了雪,还是地上的积雪被刮了起来。
两人坐进车里,闫思弦给吴端递上一只保温杯,皱眉道:“天气预报也太不准了。”
吴端随便喝了几口热水,眼睛始终盯着手机上的地图软件。
地图软件里标记着一条绿线。
那条绿线连接着周忠戎最后一次出现的网吧,以及他临时居住的宾馆。在遇害前,周忠戎曾有5次往返在绿线标记的道路上。
地图显示这段道路总共547米。
闫思弦启动了车子,一脚油门便到了双喜提起过的十字路口。
双喜的描述还是比较具体可信的,因此两人推断,周忠戎是在过了十字路口之后发生了意外。
转过十字路口,吴端道:“距离宾馆还有207米。”
闫思弦道:“宾馆附近的一段路有摄像头,摄像头并未发现异常。再排除约莫一百米……”
“也就是说……”吴端指了指眼前平坦笔直的路面,“周忠戎就是在这3分钟左右的路程里消失了。
他要么是被人带走,要么出于某种原因自己改变了路线,总之,他消失了。”
闫思弦将车停在路边,两人下了车。
他们所站的地方,很可能有一条生命发生过意外,就在前几天。可这里此刻看起来是如此的平静,积雪是平静的,挂了霜的树是平静的,过往的车辆和零星的行人的也是安安静静的,像一出萧条的默剧。
“这儿人真够少的。”吴端道。
“两边都是新建的小区,很多业主还没入住,前头的路也还没修通,是条死路,所以人少。”
“原来如此。”
简短的对话过后,两人开始沿着这条路向前走。他们知道这短短的一截已经被数名辖区分局的刑警细细筛查过不知多少遍。
他们无功而返。
所以两人虽然也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路边的积雪,留意着周围的居民楼,但他们并不抱什么希望。
大概这里真的发现不了什么吧。
雪越下越大。两人均是心头一紧。
“不是时候。”吴端叹气道。
“是啊,这场雪一来,即便还有什么难以发现的痕迹……恐怕也要被掩盖了。”
吴端有点不知所措,那是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无奈。
一条流浪狗从他脚边跑过。黄白花的母狗,耷拉着肚皮,看样子刚生完小狗。
闫思弦叹道:“这么冷的天儿,要活下去,难啊。”
两人的目光追随着看起来脚步有些虚浮的狗,只见它在一家诊所门前转着圈儿徘徊。
那诊所是整条路上唯一的门面,看样子是社区配套的。诊所门前的积雪清扫得很干净,已经有三条脏兮兮的流浪狗在那里徘徊。
刚生产完的母狗也加入了其中,它跟它们打着招呼。
它们显然经常打照面,碰触和轻蹭已经相当熟稔。
“看来诊所里有好心人经常喂它们。”闫思弦道。
“看来是。”
两人被这一幕吸引,同时驻足。
天已经这样阴沉,雪已经这样大,找到线索的希望已经这样渺茫,这一切压得他们有些透不过气,他们需要靠这些可怜的动物让自己换换头脑。
两人甚至同时想到了一件事:车里有没有什么食物,能够给这些流浪狗充饥的。
不过很快他们就不必为此担心了。诊所里出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他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手中端着一个比脸稍微大点的不锈钢饭盆。
他一出现那群流浪狗便立即摇起了尾巴。
“来吃吧,不许打架。”他招呼道。
放下饭盆后,他并不离开,而是就蹲在不远处看着狗门围在一起吃着饭盆里的食物。
流浪狗一拥而上,发出呼噜呼噜的大口吃食的声音,间或有一些小摩擦,但它们并不愿意在发生激烈冲突。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流浪狗门显然都不愿意成为鹬蚌,它们已被艰苦的环境磨砺得胆小怕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人一样。
“去问问?”闫思弦用下巴示意他所指的是那喂流浪狗的年轻医生。
“嗯,问问。”
吴端和闫思弦不得不承认,他们挺喜欢这个热心的网管。但当他说出了要去“问问”的时候,两人还是捏了把汗。
吴端已经伸手做了个阻拦的动作,无奈他现在没有从前那么敏捷的身手,没拦住。
“哎你先别……”
吴端的话还没说完,那网管已经冲着一个方向吆喝起来:“双喜!嘿!双喜!这儿!”
被叫做双喜的是个姑娘,染了一头说不上是蓝还是绿的头发,长得挺好看。当然,是那种有点个性的好看。
她戴着耳麦,隐约听到有人叫自己,眼睛盯着屏幕,迅速腾出一只手拽掉了耳麦。
确信的确是有人叫自己,双喜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屏幕,而是扯着嗓子大大咧咧地喊道:“谁?啥事儿?”
“你来。”
此刻,吴端已经小声嘱咐过了网管,让他说话注意些。
双喜将余光分给网管一点儿,答道:“等会儿的,忙着呢,挂机死全家没听说过?”
网管挠挠后脑勺,冲吴端和淹死下讪笑一下,又喊道:“你过来,真有事儿。”
双喜在游戏里的人物似乎死了,她翻了个大白眼,同时也看到了坐在网管旁边的吴端和闫思弦。
或许是闫思弦的穿着太正式了,使得双喜感觉到网管这边的事儿挺重要,她终于起身向三人走来。
几步路的工夫,这姑娘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到了近前,她又扔给网管一根烟,网管接过,点上。
双喜又将烟盒伸向了闫思弦和吴端,自来熟。他问网管道:“你朋友?”
网管只能讪笑,他觉得无论穿着打扮还是气质,他跟这两名刑警的画风都是截然不同的。
吴端和闫思弦婉拒了双喜的烟。吴端还刻意留意了一下香烟的品牌,有这样一个外号,想来她应该很喜欢那个品牌的香烟吧。
结果却不是。
不过,吴端很快就发现了这一外号的由来。
姑娘一扬脖子,吴端看到她的下巴下方,和脖子连接的位置,纹着一个红双喜图案。
那图案虽然在裸露的皮肤上,但位置刁钻隐蔽,唯有她扬起脖子才能看到。
姑娘似乎对这个纹身很满意,她说话时很喜欢用扬脖子的动作向人示意。
双喜坐了下来,一坐下便伸腿在网管鞋子上踢了一脚。
“诶,什么事儿?”她问道。
“前几天有个瘸子来上网,你记得不?我不跟你说过吗,就是要请我吃串儿的那个。”
“嗨,闹半天你要说他啊。”双喜翻了个大白眼,显然对一个中年瘸大叔没什么兴趣。
不过,翻完了白眼,她的目光就偷偷瞄了一下闫思弦。
吴端算是明白了,这姑娘是冲着闫思弦的颜值才丢下队友来跟他们闲聊的。
闫思弦依旧面无表情,用墨镜屏蔽小姑娘的偷窥。
显然,双喜的回答令网管不太满意,仿佛让他在两名刑警面前跌了份儿。他孜孜不倦地追问道:“诶诶,跟你说正事呢,你再想想,就是13号——陈琛打比赛那天,你不是在这儿看的比赛吗?”
“嗯。”
一直关注电竞活动的闫思弦知道,13号陈琛打的是一场不太重要的比赛,有表演赛的性质,输了。
果然,提起那场比赛,双喜姑娘兴致不高。
网管又追问道:“那天你看完比赛不就走了吗,你就就在那瘸子后头走的吗?你们顺路不?你看见他没?”
双喜想了一会儿,恍然地“哦——”了一声,“那个就是你说的瘸子啊——”
但她更加迷茫了,“你打听他干啥?”
吴端很想开口亲自问问这姑娘,但又觉得贸然插话会让气氛变得尴尬,似乎两个年轻人更能在一个频率上交流。从这个角度来说,热心网管更适合这次询问。
吴端果断决定换一种方式,他要给网管打下手。
吴端对双喜解释道:“姑娘,是这样,你们说的瘸子,他是我小叔……”
吴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继续道:“这儿有点问题,间歇性的,13号他走丢了,警察帮着查,也只查到他是从网吧出来以后走丢了,之后的下落就没人清楚了。
我实在没办法,你要是见过他,能不能……能不能跟我说说……”
吴端眼圈红了,说话也哽咽了。
影帝。闫思弦和网管同时给了他这样的评价。
吴端的表演成果斐然,双喜被他带动得也要掉眼泪。应了那句话:她虽然抽烟喝酒纹身,可她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好姑娘……
双喜瞬间被吴端的解释激起了怜悯之心,她先是安慰道:“哎呦是这么个情况啊,你先别急,我想想啊……让我想想……”
“好好好,你慢慢想,我先谢谢你了。”吴端拿出了一副要感谢人家祖宗八辈的样子来。
双喜是真的皱着眉在回想,特别仔细,搜肠刮肚的那种。
吴端估摸着有半分钟了,不能再让她想下去了。
人的思维很奇妙,对于记不清的事物,潜意识会通过联想来填充记忆里的空白,而且往往这种联想发生得极快,一气呵成,当事人并不自知。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被走访询问的人明明诚心诚意地想要给警方帮忙,明明也说的是他们记忆中的实话,可偏偏就是与事实不符。
对于印象模糊的场景,最好的描述便是不假思索。模糊的比虚假的要好。
闫思弦比吴端率先开口,他打断了的双喜的回想。
闫思弦道:“没事的,你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于是双喜有些害羞地低头道:“我那天从网吧出去的时候,好像是有个瘸……”考虑到照顾失踪者家属的心情,双喜来了个紧急刹车,改口道:“有个腿脚不太方便的大叔走在我前头……我一边玩手机一边走的,真没太注意……不过我记得,前头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就是,晚上过了几点以后那个红绿灯就不起作用了,就是只有黄灯在那儿闪,不分红绿了——具体是过了几点我也不知道。”
为了减少无谓的等待,避免资源浪费,在一些车流量不大的路段,晚间的红绿灯是全关闭,有的地方则是半关闭,一直闪黄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闫思弦立即点头表示自己清楚双喜所说的情况。
双喜便继续道:“过马路的时候前头那路口就闪的黄灯,大叔往左拐,我要直走,我当时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就是——他腿脚不方便,路口又没有红绿灯,会不会出什么危险?所以我就多看了两眼。我一边自己过马路,一边还看着他那边的情况。
挺顺利的——我是说过马路。
然后我就没再关注他了。
那个……我先说清楚啊,我是在路上见过这么一个瘸大叔,但他是不是你们说的人,我可不确定。”
吴端一脸感激道:“你能告诉我这个,已经万分感谢,太谢谢了。”
双喜连连摆手道:“那个……应该也没帮上你们什么忙吧?”
吴端又问道:“你是跟在他后面的,对吗?”
“嗯,一开始离得挺远,天又黑,我都不大能看得清他。不过我比他走得快点,就慢慢赶上了。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俩前后就没差几米远。”
“那就是说你能看清他的背影?你还记得他的体态吗?”
“大概就是……有点胖吧——也不是特别胖,你知道,就是人到中年那种发福,个头……哎呀个头我记不大清了……哦!对了!对了!他好像秃头!就是头顶那块,他一走到路灯底下,就能看到头顶反着光,这个还挺明显的,老远就能看见。”
错不了!那就是周忠戎了!
在尸检报告后所附的照片里,两人注意到死者的确微微发福,且有秃顶的情况。再加上腿瘸的特点,以及网管证实两人的确是先后离开的网吧,双喜看到的准是周忠戎了。
“你最后一次看到周忠戎的时候,周围有什么异常吗?请你再仔细回想一下。”
“真没有。”双喜摇头道:“就是特正常地走路啊,我想想……好像他那条路上还有几个行人?……哎呦我真记不清了。”
吴端知道已经问不出什么了。对双喜千恩万谢后,两人起身离开。
离开前吴端隐约听到双喜跟网管小声嘀咕:“戴墨镜那个……挺帅……为啥在屋里还要戴墨镜?别是个瞎子……”
吴端想笑,他奋力忍住了,这忍笑使得他腹部的伤口有点疼。
痛并快乐着。
在离开之前,吴端叮嘱了网管不要泄密,更不要私下里对案件造谣传谣,网管连连答应,送两人出了门。
一出门,两人发现天竟阴了下来。
早上从家出来的时候还晴空万里,此刻天却阴得如沉重的铅块,低低地压在两人头顶,风也凌冽起来,裹挟着细小的雪粒子,不知是下了雪,还是地上的积雪被刮了起来。
两人坐进车里,闫思弦给吴端递上一只保温杯,皱眉道:“天气预报也太不准了。”
吴端随便喝了几口热水,眼睛始终盯着手机上的地图软件。
地图软件里标记着一条绿线。
那条绿线连接着周忠戎最后一次出现的网吧,以及他临时居住的宾馆。在遇害前,周忠戎曾有5次往返在绿线标记的道路上。
地图显示这段道路总共547米。
闫思弦启动了车子,一脚油门便到了双喜提起过的十字路口。
双喜的描述还是比较具体可信的,因此两人推断,周忠戎是在过了十字路口之后发生了意外。
转过十字路口,吴端道:“距离宾馆还有207米。”
闫思弦道:“宾馆附近的一段路有摄像头,摄像头并未发现异常。再排除约莫一百米……”
“也就是说……”吴端指了指眼前平坦笔直的路面,“周忠戎就是在这3分钟左右的路程里消失了。
他要么是被人带走,要么出于某种原因自己改变了路线,总之,他消失了。”
闫思弦将车停在路边,两人下了车。
他们所站的地方,很可能有一条生命发生过意外,就在前几天。可这里此刻看起来是如此的平静,积雪是平静的,挂了霜的树是平静的,过往的车辆和零星的行人的也是安安静静的,像一出萧条的默剧。
“这儿人真够少的。”吴端道。
“两边都是新建的小区,很多业主还没入住,前头的路也还没修通,是条死路,所以人少。”
“原来如此。”
简短的对话过后,两人开始沿着这条路向前走。他们知道这短短的一截已经被数名辖区分局的刑警细细筛查过不知多少遍。
他们无功而返。
所以两人虽然也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路边的积雪,留意着周围的居民楼,但他们并不抱什么希望。
大概这里真的发现不了什么吧。
雪越下越大。两人均是心头一紧。
“不是时候。”吴端叹气道。
“是啊,这场雪一来,即便还有什么难以发现的痕迹……恐怕也要被掩盖了。”
吴端有点不知所措,那是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无奈。
一条流浪狗从他脚边跑过。黄白花的母狗,耷拉着肚皮,看样子刚生完小狗。
闫思弦叹道:“这么冷的天儿,要活下去,难啊。”
两人的目光追随着看起来脚步有些虚浮的狗,只见它在一家诊所门前转着圈儿徘徊。
那诊所是整条路上唯一的门面,看样子是社区配套的。诊所门前的积雪清扫得很干净,已经有三条脏兮兮的流浪狗在那里徘徊。
刚生产完的母狗也加入了其中,它跟它们打着招呼。
它们显然经常打照面,碰触和轻蹭已经相当熟稔。
“看来诊所里有好心人经常喂它们。”闫思弦道。
“看来是。”
两人被这一幕吸引,同时驻足。
天已经这样阴沉,雪已经这样大,找到线索的希望已经这样渺茫,这一切压得他们有些透不过气,他们需要靠这些可怜的动物让自己换换头脑。
两人甚至同时想到了一件事:车里有没有什么食物,能够给这些流浪狗充饥的。
不过很快他们就不必为此担心了。诊所里出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他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手中端着一个比脸稍微大点的不锈钢饭盆。
他一出现那群流浪狗便立即摇起了尾巴。
“来吃吧,不许打架。”他招呼道。
放下饭盆后,他并不离开,而是就蹲在不远处看着狗门围在一起吃着饭盆里的食物。
流浪狗一拥而上,发出呼噜呼噜的大口吃食的声音,间或有一些小摩擦,但它们并不愿意在发生激烈冲突。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流浪狗门显然都不愿意成为鹬蚌,它们已被艰苦的环境磨砺得胆小怕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人一样。
“去问问?”闫思弦用下巴示意他所指的是那喂流浪狗的年轻医生。
“嗯,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