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野兽,ye,我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伊巴卡边跑边咆哮,让自己的斗志迅速高涨起来,马刺队一于人多少有些满头雾水,伊巴卡的英文太烂了,他们听不太懂。

    比卢普斯和芬利面对面站在了一起,他微微一笑举起右手,手指变换着动作,勇士球员互相掩护奔跑,而比卢普斯弯腰加速,利用速度强吃芬利,其实这动作的真实含义是,我要单打了。

    芬利经验老道,他虽然速度不行,可是当比卢普斯弯腰迈脚的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对方的落脚之处,立马后退堵住了对方的去路,其预判能力极其出色。

    虽然职业生涯一直以进攻为名片,但芬利的防守其实很有一套,他的单防能力一般,可是因为很少尝试冒险的抢断,总是带着无功无过的心态,这让他很少出现失误,这种人是比卢普斯最不愿意遇到的,他喜欢用聪明的脑瓜子给对方设置点陷阱,但芬利这种人从不上当。

    芬利毕竟年纪大了,比卢普斯见他堵住了自己的去路,立马扭腰横拉脚步,拉开之后继续加速,再次迈出两步之后他侧对芬利猛然来了个变向,左手的球交给右手,提胯迈脚,大踏步的向内线冲去。

    这下子芬利着急了,比卢普斯狡猾一笑,立马转身,两人错身而过,比卢普斯就贴着他突破后三步上篮跳了起来,邓肯从侧翼堵上来封盖他,比卢普斯挥手传球给了埋伏在三分线外的希尔,希尔拿到球调整姿势,快速出手。

    b0

    老尼尔森不用希尔,不是他不行,而是让他保持身体健康,这就叫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勇士的进攻让马刺大吃一惊,他们料到比卢普斯的单打会转化为传球,可是预料的是他会传球张伯伦,邦纳和补防后的邓肯依然是在关注张伯伦的,结果后者连球都没有摸到。

    帕克的运球永远都是那么灵巧,他在过半场线之前速度很慢,可是一旦到达前场,速度立马提升,就像一台轰然发动的小跑车,灵活的左冲右突,手里皮球随他跳动,以他的速度、灵活性和技术,过掉对手不困难。

    遗憾的是,今天防守他的艾弗森速度更快更灵活技术更好。

    帕克连续几次突破都被挡住,芬利上来掩护,艾弗森后退布防,帕克却立马传球给了左翼四十五度角上的邓肯。

    石佛拿到球转过身,面前是虎视眈眈的张伯伦,他侧身大步迈出,肩膀顶撞着张伯伦,就好像攻城机一样向前撞,而邦纳则从禁区跑出来要挡住张伯伦,后者立马后退半步,邓肯抓住这机会俯身迈进禁区,收起球举过头顶,双膝降落作势出手。

    “这是假动作”张伯伦立马判断了出来,他认定这家伙是在虚晃一枪,就卡上去后不起跳,他的猜测没错,邓肯没有真正出手,但他的假动作不是为了自己进攻,而是为了传球。

    球从禁区一直飞出三分线,刚才跑出去的邦纳和鲍文形成错位防守,跟着邦纳的伊巴卡被鲍文挡住,希尔和邦纳站到了一起。

    接到球,邦纳就上演他最擅长的三分远投。

    这家伙投三分的时候,身躯弓成一团,好像一把拉开的弯弓,出球点也并不在头上,而是在额头前,此外出球速率非常快,弧线平,就像射箭一样,邦纳瞄准之后开弓怒射,手抖球落,三分命中

    这是马刺常用的一个战术,邓肯在低位强攻,利用他的强大牵制力给队友创造机会,这种机会就包括邦纳的u三分机会。但同很多大个射手一样,邦纳的空位机会往往来源于队友吸引包夹后的传球或者是全队的战术,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出众的空跑和反跑能力,也没什么强投能力,因此一旦全队战术打不出来,邦纳就往往会哑火。

    可是一旦打开,邦纳的威胁是很大的。

    比卢普斯再度以速度突破,这次马刺及时换防帕克跟上了他,见此比卢普斯立马传球给了艾弗森。

    艾弗森这个赛季一直处于亢奋之中,他清楚的明白,这是他以核心夺冠的最有希望的一个赛季,赛季结束他的合同就结束,勇士不可能再给他一份千万以上的大合同,只会和他协商养老合同,因为韦斯特这个赛季也是合同到期。

    所以,他希望在这一个赛季的季后赛里,给自己留下一个清晰的烙印。

    总决赛,我艾弗森,曾经以王者姿态来过,看到过,征服过

    拿到球艾弗森拔脚就冲,速度飒飒如流星闪电,快的令人反应不过来。他就是用纯粹的速度向里推进,只要有缝隙就别想拦住他,马刺的防守不可谓不严谨,可是在他这样的速度冲击下,防线支离破碎,艾弗森冲进去之后面对起跳封盖的邓肯坚定出手抛投。

    命中

    6b勇士开场命中率很可观。

    随后马刺立马还了回来,这不愧是一支韧性极强的球队,帕克拿到球到了前场就传给了邓肯,后者单打张伯伦几步之后感觉机会不好,就传给了鲍文,鲍文俯身突破,希尔顶了上去,他持球带希尔从左翼杀入,却不为进攻篮圈,而是挡住了伊巴卡,传球给了邦纳。

    邦纳除了投三分,还有一个能力就是突破,毕竟⊥曼巴,的绰号不是白叫的,伊巴卡被挡住后他立马抓住这机会,两步跑出去快速出手,张伯伦的封盖来的更快,大手铺天盖地劈了上来,邦纳临时提高了出手位置,球弹了出来

    邓肯一把抓下了篮板球,腾空舞臂如铁匠挥锤,将球砸进了篮圈。

    66双方还是在同一起跑线上。

    马刺这个进攻打的很默契,没有单独的亮点,他们整体就是一个拳头。

    勇士队也一直在磨练这种配合,可是他们球队里天赋出众的球员太多了,所以如果要得分,没必要这么复杂,把球给某个人就行了。

    今天的艾弗森杀气特别重,比卢普斯想让张伯伦自己单于,可是看到艾弗森那双充满斗志的眼睛,他还是把球传了过去,示意队友让开。

    拿到球,艾弗森之前静止不动的身体立马开动,如果说先前突破中的帕克是一辆跑车,那艾弗森就是一架喷气式飞机。持球在手他猛然迈右脚向侧前方跨步出去,手腕抖动球快速落地,然后狠狠撞击地板又跳了起来,艾弗森右手接住球左脚迈出,但球却从胯下传给了左手,前进中变向

    换手之后艾弗森来了个半转身又向左前方突破,他的身躯大力侧倾,空闲的右臂曲成肘子撞在帕克胸口,右脚发力提供强大动力,左肩横转拉开一步远的距离,再次进行加速,强行从帕克身边突破过去。

    帕克对抗能力很强,或者说,他的平衡感极其出色,艾弗森已经变向加撞击他了,可是他并没有失去本身的防守位置,只是平平的向后倒退了两步,拔脚又跟了上去。

    见此,艾弗森突破向前的身势猛然顿住,左手的球跳起被他收到后背,腰肢一扭如麻花般再度撞击帕克一把后完成转身,随即横拉一步出来,球从背后地板跳起落入他的右手,又是一个突破

    帕克这下子慢了半步,而对艾弗森这种速度的球员来说,这半步就是得分和需要传球的区别。

    切过帕克,一秒内连续迈出两步,进入禁区挺身跳起,单手托球举过头顶,面对封盖的邦纳柔和抛出,皮球呼啸着划过一个优雅弧度,旋转着落入篮圈

    这一幕让球迷们看的热血沸腾,b⊥带领球迷高声吼道:“上帝,我们刚才看到了什么?那个神奇的小个子在给我带来什么?”

    “答案”球迷们高声吼叫道,声音几乎要将顶棚撞翻。

    艾弗森边奔跑边将右手罩在了耳朵上,做出侧耳倾听的姿势,一股响雷般的咆哮轰了上来:“答案”

    上次与雷霆作战,球员们被勇士球迷吼的三魂丢掉两魄,一个个发挥失常,命中率低的让人不忍直视,威斯布鲁克有一次上空篮被球迷吼得手腕一抖愣是给打铁了。

    而马刺队对球迷们于扰视若未见,这就是老牌豪强和菜鸟新军之间的区别,一个是饱经磨练,什么大风大浪没有闯过?一个是刚刚踏出江湖,还经不起风浪的洗礼。

    帕克控球还是灵活而沉稳,他用突破传球给了提到高位的邦纳,邦纳也选择突破,随即通过鲍文传球给邓肯。邓肯力压张伯伦跳投出手,后者专心致志的盯着他,看到他跳起立马一巴掌送了上去,虽然未曾封盖,但却造成对方打铁。

    张伯伦落地后转身从芬利头顶摘下了篮板,他扔给艾弗森,后者闪电般发起快攻反击,帕克狡猾的跟在后面,艾弗森吃球跳起后他从后面伸手封盖,将ai举起来的球给拉了下来。

    裁判没有吹哨,艾弗森爬起来后抱怨道:“伙计,他快要打死我了,这样都不给他一个犯规吃吗?”

    帕克看裁判没有吹哨,立马持球往前跑,双手一挥来了个全场长传,邦纳刚才跑的慢还在三分线内,这下子他的机会来了,勇士球员都已经过了半场,尤其是伊巴卡,跑的尤其快,他的面前一个人没有,自己屁颠颠跑进禁区来了个暴扣。

    一直以来勇士都是打的外线,比卢普斯和艾弗森商量了两句,前者带球到了三分线外之后就传球给了艾弗森,而答案突破分球给了张伯伦。

    邓肯被艾弗森的突破吸引了注意力,张伯伦利用这个机会,犀利的奔跑进禁区,接到球顺势转身,从左翼走篮下绕到右翼,以其过人的灵活打了邓肯一个措不及防,出手命中。

    马刺队不甘落后,帕克强行突破上篮,张伯伦如饿虎般追上去,在他出手瞬间将球从后面拍出了球场。

    依然是马刺球权,芬利外线发炮,回击2分,依然保持平手局面。

    此后张伯伦单打邓肯勾手不中,帕克抢下篮板自己全场一条龙,勇士回防速度很快,帕克一看去路堵死就传球后面的鲍文,但希尔从中杀了出来,玻璃人一直在观察帕克的眼神,这个球他十拿九稳,抢下来之后自己带球推进,和张伯伦来了个空中接力,张伯伦完成大力扣篮。

    马刺落后,邓肯再次挺身而出,他借助邦纳掩护形成错位,单打伊巴卡好像玩一样拿下两分。

    艾弗森发挥野性展开突破,邓肯从正面应对造成他出手打铁,回身想要抢篮板,张伯伦的雄伟虎躯杀了出来,跳起伸手接到球,厉喝一声压着邓肯起跳,右手抓球单臂高举,在邓肯的阻挠下愣是将球给摁进了篮圈。

    邓肯犯规,张伯伦加罚命中,维奇叫了暂停,双方球员下场,留下一个2ll的焦灼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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