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二天各大报纸上又出现沈天奇,这几天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因为沈天奇每天都会让下面的人,给各大媒体送上最新消息。

    主要还是告诉各大媒体,他的书天天脱销,每天五百万册的书籍就这样被光大人民消灭了。

    就算不知道的人,因为看到消息,也会买来看看,同样大家都会掉入坑中,怎麽办?

    四处打听消息,知道了梦想中文网乃是网络连载,之后才会出版实体书籍。

    这让期待这本书的人纷纷加入了梦想中文网,到现在梦想中文网的注册人数达到1亿。

    这才多少天,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达到了一亿,而每天平均在线人数也达到了3000万人。

    可以说,网站现在是日进斗金,尤其是沈天奇的小说。

    至于其他人的小说,也同样沾了沈天奇的光,让更多的光顾了他们的小说。

    而今天和前几天的稍微有点不一样,虽然还是公布了小说大卖,昨天又是500万册的销量。

    但今天却有另一个消息,那就是沈天奇打算在全国十大城市举办签名售书会。

    小雅乃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文文静静的,长相甜美,青丝披肩,高高的鼻梁,有点欧美人的美丽,从侧面看又有点古代美女的清新脱俗。

    而小雅每次考试她的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

    她家就是京城的,平时除了学习,就是看看课外书,而她同样也是沈天奇的粉丝。

    早上随手拿起报纸看了起来,报纸上有一很大的标题“著名作家沈天奇将于三日后在全国十大城市举行签名售书会!”

    “呀!”看到这个标题,小雅惊呆了。

    “哇!终于可以进距离的看到偶像了!”反应过来后,小雅惊喜的说道。

    接着小雅自言自语道“还有三日就要到了,我一定要早点去,不然肯定人很多,到时候就不能要到签名了!”

    “怎么办呀?怎么办呀?到时候肯定人很多,要是拿不到签名,潇潇肯定会笑话我的!”

    “哎呀!潇潇也是天奇哥的粉丝,两个人去,总比一个人好!”

    这个时候小雅妹子就连天奇哥都叫上了,要是让沈天奇知道还不知做何感想。

    很快潇潇的电话拨通了“小雅,你怎麽想起给我打电话的?”

    投影上出现了一个小美女。头上扎着两个马尾辫,齐眉大眼,眼珠子一动一动,再加上两个小小酒窝,一看就是个小魔女。

    “天奇哥三天后在全国十大城市举行签名售书会!”小雅噼里啪啦一通说。

    “啊!真的!”而潇潇听了,惊喜的立马坐直身体,满脸露出惊喜的笑容。

    “是真的,第一站就是京城,到时候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小雅说道。

    “呀!这实在是太好了,终于能够拿到天奇哥的签名了!”

    “到时候人肯定很多,我们要早点去排队,不然就没我们什么事了!”潇潇满脸兴奋的说道。

    “恩恩,那就这样说好了!”小雅说道。

    对于能够得到沈天奇的签名,两人都抱有很大的信心。

    同样对于她们这么大的年纪的人来说,能够得到一张偶像的签名,那是最幸福的事。

    不管在什么行业,始终崇拜着这一行的佼佼者,他们可以说在这一行站在了金字塔顶端。

    他们俯首众生,接受着众人的膜拜,因为他们有这个资格。

    就像古代的开国皇帝一样,他们的权力达到了巅峰,无人好出其右。

    但同样的,他们的后代子孙就不行了,他们的权力基本上被下面的士大夫架空了。

    除非他们能够像汉武帝一样开疆扩土,打败匈奴,不然一生只能沦为傀儡。

    ……

    王学斌乃是大三学生,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他是历史的学生,对于历史他有独到的见解。

    他平时就喜欢研究历史,当初看到沈天奇的《明朝那些事》,这让他惊为天人。

    历史也可以这样写,这让他对于历史有了重新的认知,他也打算写这么一部小说,但很快就败下阵了。

    他发现他没有一丝幽默细胞,这让他很沮丧,后来只要出现沈天奇的书籍,他都会买,到现在《明朝那些事》已经出了两册了。

    他一直在研究,前几天又出现了一部《华夏部落》,他四点钟就起来去排队了。

    他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这让他品味到了不同的味道。

    对于他来说研究历史,是他热爱的,同样他也会为历史这门学科奉献一生。

    自从研究《华夏部落》后,他又有了新的想法,那就是将每一个历史名人,都通过小说的形式写出来。

    对于历史,他总有点遗憾,感觉生不逢时,尤其是那些以悲剧收场的人。

    如岳飞,他是为国家,最后被奸臣所害。这样的大英雄虽然是为国家而死,但同样能够体现出他的愚忠。

    不过这是现代人的看法,古代人就不会这么看,在古代皇帝就代表一个国家。他们即忠于皇帝,同样他们也忠于国家。

    可悲!又可叹!

    又比如孟姜女!

    她的传说广为流传,一直是人们传颂的悲惨故事。

    人们只知道孟姜女哭长城,但又有几人知道,封建时代的就是这样。

    她的丈夫乃是一个健壮之人,国家需要,那就赋役,但对于孟姜女来说,这是毁灭她的家庭。

    站的角度不同,看的也不同。

    而王学斌就希望用自己的笔,将这些历史人物,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

    但他到现在还没有动笔,主要还是知识储备量不足,他希望不断的学习。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他寝室的一个哥们,叫夏洛。

    “夏洛,什么事?”王学斌问道。

    “你不是沈天奇的粉丝嘛”夏洛嘿嘿一笑说道。

    不错,他就是沈天奇的粉丝,他也视沈天奇为偶像,他希望自己能够不断的学习沈天奇的方法,也能够写出那样的小说。

    虽然沈天奇比他小,但这没关系,所谓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怎麽了?”王学斌好奇的问道。

    “三天后,沈天奇就要开一场签名售书会了!”夏洛说道。

    “哦!是真的吗?”王学斌惊喜的问道。

    “是真的,第一站就是京城!”夏洛说道。

    接着嘿嘿一笑说道“我把这么好的消息告诉你,你不打算表示一下吗?”

    “放心吧!到时候我请你吃大餐!”王学斌会心一笑说道。

    “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能反悔!”夏洛说道。

    “哈哈!等到我拿到了签名后,一定会请你的!”说着两人挂断了电话。

    能够拿到沈天奇的签名,对于王学斌来说还是很高兴的,虽然他不是追星族,但沈天奇作为他的偶像,他的签名一定要好好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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