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追击官军的只有五个贼人,原因有些不太好出口,因为贼军追着追着分兵了,官兵疏于训练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哪怕是这种小规模的逃跑,居然也逃不到一起来,跑着跑着就分成三股,虽然大方向还是一致,可却已经分散开了。
贼人倒也都是贴心人,原本就只有五十上下,居然很配合的还兵分三路,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宋庆他们这边都是粉嫩新人,贼人目光老道,一眼便看出端倪,干脆只分了五个人追杀过来,也就彻底惹怒了宋大少爷。
这年头大家营养都不算好,官军面黄肌瘦,贼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宋庆上辈子一米八五,这辈子也有一米八上下,托那个做总旗的老爹福气,一向吃的还算不错,不说顿顿有鱼有肉吧,至少能管他饱,隔三差五还能切几块肉打牙祭,因此比起一般军户来确实壮实不少,虽说顶着个窝囊废的名头,但至少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典范。
再看看那几个贼人,一个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自己身边虽说也都差不多德行,但好歹也有三十几个人,六七比一的比例被人家追的像兔子一样,宋大少爷实在有些不能忍。
一把拽住丁魁,宋庆收住脚步,将手中长枪朝前一戳,大喝一声道:“所有人都他娘的站住了,再有敢跑的,老子一枪戳你个透明窟窿!”
因为是总旗的儿子,无论在哪总是会被人照顾一二,因此这次逃命的时候,宋庆也是跑在前面的,这冷不丁一站住,顿时将后面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曰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姓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姓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
贼人倒也都是贴心人,原本就只有五十上下,居然很配合的还兵分三路,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宋庆他们这边都是粉嫩新人,贼人目光老道,一眼便看出端倪,干脆只分了五个人追杀过来,也就彻底惹怒了宋大少爷。
这年头大家营养都不算好,官军面黄肌瘦,贼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宋庆上辈子一米八五,这辈子也有一米八上下,托那个做总旗的老爹福气,一向吃的还算不错,不说顿顿有鱼有肉吧,至少能管他饱,隔三差五还能切几块肉打牙祭,因此比起一般军户来确实壮实不少,虽说顶着个窝囊废的名头,但至少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典范。
再看看那几个贼人,一个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自己身边虽说也都差不多德行,但好歹也有三十几个人,六七比一的比例被人家追的像兔子一样,宋大少爷实在有些不能忍。
一把拽住丁魁,宋庆收住脚步,将手中长枪朝前一戳,大喝一声道:“所有人都他娘的站住了,再有敢跑的,老子一枪戳你个透明窟窿!”
因为是总旗的儿子,无论在哪总是会被人照顾一二,因此这次逃命的时候,宋庆也是跑在前面的,这冷不丁一站住,顿时将后面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曰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姓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姓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