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京城安全区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地级市,这里城市的区域已经缩小了三分之二,只剩下最中心的一点地方,周围全部都被变异植物侵占。
那些低矮的楼房,全部被植物覆盖,那些高大的建筑物,也被变异植物爬满全身,其中有栋高耸的建筑物,下面几十米全部都被遒劲藤蔓缠绕,看不到任何一丝钢筋混凝土的样子,而上面依旧还是原来大楼的风貌。
乍一看,就好像植物中,长出了一栋大楼一样,形成了一种奇幻的风格。
这栋大楼其实已经残破不堪了,末世才两年多,大楼上面的很多窗户玻璃都破损了,外墙也剥落了。
在这栋大楼的楼顶之上,寒风吹过,就会带起一道不小的烟尘,如同末世以前这个地区经常出现的沙尘暴一样。
在大楼顶端的水塔上,坐着毛幸福坐着,他旁边放着的是他的吉他,而他的怀里正抱着一个人。
一个大男人,一个把头埋进他怀里,撅着屁股的大男人。
那个大男人的个头比毛幸福还要大,看着有一种让人产生邪恶想法的违和感。
“呜呜~大哥都死了!都死了!我活不下去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的死状,太惨了!太惨了~”男人嗷嗷哭着。
男人正是王胜利,他在混乱之中被毛幸福救走,一直跑到了这里。
原本以毛幸福的实力,想带着王胜利跑到这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当时场面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东岳的人人数上虽然是最少的,但装备上绝对是最精良的,尤其是在穿了改装的轻型机甲之后,实力更是增加一倍。
而且改良过的充能炮、充能枪威力也增大了很多,就算觉醒九层也不敢被充能炮直接轰中。
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多高手,大部分都躲避充能炮去了,根本就没人注意毛幸福带着王胜利逃跑了,这才让两人跑到了这里。
毛幸福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抚摸王胜利的脑袋,安慰着王胜利。
“大哥,他们都死了,却一个个让我好好活着,我怎么好好活着,没有他们我怎么活?”
“哥,我活不下去了,我找不到活着的动力,我也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他们都死了,我或者没有意思了,哥,我想死了!”
王胜利依旧把头,埋在了毛幸福的怀里,依旧把屁股撅的高高的。
毛幸福此时开口了,他说道:“胜利啊,我给你说说我的故事吧!”
王胜利没有回答,毛幸福也没有等王胜利回答,就直接开口叙述了:
我以前有一个很好的兄弟,他叫吴长权,我俩从小就一起,是发小,小学中学大学,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都是很好的兄弟。
我喜欢音乐,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我记得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很想要一把自己的吉他,但是我家里穷,我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只有我和我妈,我们买不起吉他。
他就偷家里的钱,帮我买吉他,因此他被吊在房梁上,被用皮带狠狠的抽,打得皮开肉绽的。
但是他依旧满不在乎的说:毛子,只要你将来成为歌唱家,一切都值了。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努力,我努力要成为一个歌唱家,后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喜欢摇滚,也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当时我邀请他加入我的乐队,并且还想用他的名字作为我的乐队名字,但是他拒绝了,他说,你的乐队,就该用你的名字。
所以我的乐队叫幸福计划,一支向往幸福,一支计划着幸福的乐队。
乐队成立的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一起躺在地坛公园的石阶上,看着星空对彼此说:将来一定要幸福。
原本我以为我们都会幸福,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们多年的兄弟情分。
他比较本分老实,是什么事情都喜欢藏在心里的,什么感情都埋在心底的人。
而因为我喜欢音乐,音乐需要表达,尤其是是摇滚乐,加上那个时候年轻气盛,所以我的表现往往都是很张扬的。
要知道张扬的男生,容易引起女生的注意。
尤其我还是当时第一个组建乐队的人,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周围自然就围了很多女人。
我虽然张狂,但我对待感情很认真,不会胡乱的去玩弄别人的感情。
那个女人,她很美,有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美,她的眼睛犹如天上的明星,深邃、明亮,又神秘。
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每次我们乐队演出的时候,她都会用自己明亮的星眸,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很快我们就坠入了爱河,我们爱得死去活来。
我每天都会跟我的兄弟,说我们的一切,一起约会,看电影、散步、吃饭、接吻,所有的事情。
我很高兴,我也很开心,我想把我的一切分享给我的兄弟。
而我的乐队渐渐也进入了正轨,也越来越好,开始有人请我们演出。
我们演出多了,名气也就有了,就有公司找到我们,想要跟我们签约。
那个年代,能有这种际遇,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我就同意了,可是当时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所有成员不能公开自己的感情。
当时为了音乐,为了乐队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因为当时港台那边都是如此,明星想要红,就不能有私人感情,不然的话会影响事业。
签约之后,我就更加张狂了,本来我以为,我就算成不了歌唱家,成一个明星估计也没问题。
所以我更加的努力,我每天作曲、写歌,还要参加公司的训练,时间渐渐地就少了,所以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也少了。
但是我依旧关心她,我自己不能去接她放学,我就让我的兄弟去。我自己不能去陪他吃饭,我就让兄弟去。
我自己不能陪她逛街、看电影,我也让我的兄弟去。
她生病了,我走不开,我还让我的兄弟去。
我一直在努力,拼命地在努力,终于通过我的努力,我们乐队将要去香港参加一个跨国的大型演出,我非常高兴,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我的兄弟和女朋友。
我风风火火冲进了兄弟的家,但是我看到的是,我的兄弟和我的女朋友一起,躺在床上。
(本章完)
那些低矮的楼房,全部被植物覆盖,那些高大的建筑物,也被变异植物爬满全身,其中有栋高耸的建筑物,下面几十米全部都被遒劲藤蔓缠绕,看不到任何一丝钢筋混凝土的样子,而上面依旧还是原来大楼的风貌。
乍一看,就好像植物中,长出了一栋大楼一样,形成了一种奇幻的风格。
这栋大楼其实已经残破不堪了,末世才两年多,大楼上面的很多窗户玻璃都破损了,外墙也剥落了。
在这栋大楼的楼顶之上,寒风吹过,就会带起一道不小的烟尘,如同末世以前这个地区经常出现的沙尘暴一样。
在大楼顶端的水塔上,坐着毛幸福坐着,他旁边放着的是他的吉他,而他的怀里正抱着一个人。
一个大男人,一个把头埋进他怀里,撅着屁股的大男人。
那个大男人的个头比毛幸福还要大,看着有一种让人产生邪恶想法的违和感。
“呜呜~大哥都死了!都死了!我活不下去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的死状,太惨了!太惨了~”男人嗷嗷哭着。
男人正是王胜利,他在混乱之中被毛幸福救走,一直跑到了这里。
原本以毛幸福的实力,想带着王胜利跑到这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当时场面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东岳的人人数上虽然是最少的,但装备上绝对是最精良的,尤其是在穿了改装的轻型机甲之后,实力更是增加一倍。
而且改良过的充能炮、充能枪威力也增大了很多,就算觉醒九层也不敢被充能炮直接轰中。
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多高手,大部分都躲避充能炮去了,根本就没人注意毛幸福带着王胜利逃跑了,这才让两人跑到了这里。
毛幸福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抚摸王胜利的脑袋,安慰着王胜利。
“大哥,他们都死了,却一个个让我好好活着,我怎么好好活着,没有他们我怎么活?”
“哥,我活不下去了,我找不到活着的动力,我也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他们都死了,我或者没有意思了,哥,我想死了!”
王胜利依旧把头,埋在了毛幸福的怀里,依旧把屁股撅的高高的。
毛幸福此时开口了,他说道:“胜利啊,我给你说说我的故事吧!”
王胜利没有回答,毛幸福也没有等王胜利回答,就直接开口叙述了:
我以前有一个很好的兄弟,他叫吴长权,我俩从小就一起,是发小,小学中学大学,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都是很好的兄弟。
我喜欢音乐,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我记得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很想要一把自己的吉他,但是我家里穷,我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只有我和我妈,我们买不起吉他。
他就偷家里的钱,帮我买吉他,因此他被吊在房梁上,被用皮带狠狠的抽,打得皮开肉绽的。
但是他依旧满不在乎的说:毛子,只要你将来成为歌唱家,一切都值了。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努力,我努力要成为一个歌唱家,后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喜欢摇滚,也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当时我邀请他加入我的乐队,并且还想用他的名字作为我的乐队名字,但是他拒绝了,他说,你的乐队,就该用你的名字。
所以我的乐队叫幸福计划,一支向往幸福,一支计划着幸福的乐队。
乐队成立的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一起躺在地坛公园的石阶上,看着星空对彼此说:将来一定要幸福。
原本我以为我们都会幸福,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们多年的兄弟情分。
他比较本分老实,是什么事情都喜欢藏在心里的,什么感情都埋在心底的人。
而因为我喜欢音乐,音乐需要表达,尤其是是摇滚乐,加上那个时候年轻气盛,所以我的表现往往都是很张扬的。
要知道张扬的男生,容易引起女生的注意。
尤其我还是当时第一个组建乐队的人,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周围自然就围了很多女人。
我虽然张狂,但我对待感情很认真,不会胡乱的去玩弄别人的感情。
那个女人,她很美,有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美,她的眼睛犹如天上的明星,深邃、明亮,又神秘。
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每次我们乐队演出的时候,她都会用自己明亮的星眸,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很快我们就坠入了爱河,我们爱得死去活来。
我每天都会跟我的兄弟,说我们的一切,一起约会,看电影、散步、吃饭、接吻,所有的事情。
我很高兴,我也很开心,我想把我的一切分享给我的兄弟。
而我的乐队渐渐也进入了正轨,也越来越好,开始有人请我们演出。
我们演出多了,名气也就有了,就有公司找到我们,想要跟我们签约。
那个年代,能有这种际遇,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我就同意了,可是当时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所有成员不能公开自己的感情。
当时为了音乐,为了乐队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因为当时港台那边都是如此,明星想要红,就不能有私人感情,不然的话会影响事业。
签约之后,我就更加张狂了,本来我以为,我就算成不了歌唱家,成一个明星估计也没问题。
所以我更加的努力,我每天作曲、写歌,还要参加公司的训练,时间渐渐地就少了,所以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也少了。
但是我依旧关心她,我自己不能去接她放学,我就让我的兄弟去。我自己不能去陪他吃饭,我就让兄弟去。
我自己不能陪她逛街、看电影,我也让我的兄弟去。
她生病了,我走不开,我还让我的兄弟去。
我一直在努力,拼命地在努力,终于通过我的努力,我们乐队将要去香港参加一个跨国的大型演出,我非常高兴,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我的兄弟和女朋友。
我风风火火冲进了兄弟的家,但是我看到的是,我的兄弟和我的女朋友一起,躺在床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