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z国法院可以说是最公正的地方,z过人民在难以判别对错与否的时候,都会交给法院来裁定是否有罪。◆真正无弹窗的小说网www.yunlaige.net◆法院所走程序,都是公平公正,z国人相信这里的裁定。
一名法官威坐公堂,左右陪审记录人员坐在两边。显得此刻非常的威严,听审群众人山人海,各大电视台、电台,报社、杂志社记者拥挤在各各角落。原告席上,赵教授静静的站在那里,边上律师显得成竹在胸。
王翔被民警押解着站在被告席。
白峰将律师带到王翔面前,怕打王翔肩膀三下。什么也没说,转身回到听审坐席。
一锤声响过,整个法院审讯现场显得鸦雀无声。
开庭审理非常顺利,王翔有杀害赵刚动机。两个人曾经因为一个女孩大打出手,王翔还打了赵刚。又因为这个女孩,王翔曾经砸过“花好月圆”宾馆的场子。两个人一直不很和睦,所以法院断定王翔有杀人动机。
只要有证据,就能判断王翔杀人。
第一个证人是一个金毛小子,痞里痞气却见了赵教授后显得十分老实。金毛证实,他亲眼见过王翔将赵刚杀死。
第二个证人是一个女孩,她证明第一个被变态杀人狂杀死的女孩曾经在死前陪王翔开过房。这一点,国安警察局可以证实,王翔曾经确实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第三个是物证:“翔哥用品店”所售商品,各种牌子型号的避孕套。曾经有一个受害女孩,死后就被仍了一堆的套套。
王翔的律师已证据不足,败下阵来。
但这些只能证明王翔杀人,还有强奸罪要审。
最后一个证人出场,她就是孙老师。她也是直接受害者,因为她就是被强奸的对象。她也是一个最关键的证人,如果她证实王翔强奸成立,证实王翔确实杀害赵刚。那么王翔一方彻底败诉,无力回天。
如果孙老师证明强奸他的不是王翔,那么杀人的罪名也不成立。因为原告说赵刚是为了阻止王翔实施强奸行为,才被王翔当场杀害。
孙老师如果说王翔没有强奸,也并没有杀人,那么王翔将会被无罪释放。
焦点对准孙老师,孙老师显得有些局促和紧张,又有些羞臊的尴尬。她的目光在王翔身上扫过,然后又看一眼赵教授。然后向法官大人哭诉被害过程:
孙老师说,她曾经十分照顾王翔这个学生。还经常带王翔去他公寓为王翔补习功课,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王翔居然是只白眼狼。白眼色狼,她引狼入室。哪成想,王翔在多次挑逗无果后,居然将她骗出去非法扣留。
整整两天,对她的身体和灵魂进行摧残。本想到,赵刚出现能解救她的苦难。可哪料到,王翔居然杀死了赵刚。
孙老师边说边哭,既可怜又显得句句属实。
王翔的脸上的血色,一点点消失,变得惨白。
这是他认识的孙老师吗?
王翔不敢相信,气得似乎忘记反驳。他没想到本该出来证明自己无罪的孙老家,居然恰恰将王翔和赵刚的行为反说,颠倒黑白。
法官一锤定音,宣判王翔强奸杀人罪成立。
听审席上,董娇已经哭成泪人。扑入母亲怀中,不住抽泣,曼妙的身子不住颤抖。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爱上的不光是一个“猥琐男”,居然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禽兽”。是色狼,更是一个变态杀人狂。
董娇接受这个事实嘛?她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才哭得那么伤心。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所以证据都证明这是事实。
王翔脑子里嗡嗡作响,已经被嗡嗡声弄得一片空白。呆若木鸡,失去了光彩的双眼看着前方。
是怕吗?不是,只是心中不甘!
赵教授向王翔嗤笑不止,不冷不温的说着:“我说过,警察很快就会查明真相的。”
黑的变白,白的染黑。这一次,王翔真真领教到权贵的实力。从小到大,没有争权夺利想法的王翔,此刻心中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如果他还能活下去,他就不光赚钱还要某权。
不夺权,还真就忍受不了权贵的欺辱。王翔发誓,即使没有权利也不在受欺辱。
王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天后执行枪决。
宣判完毕,听审席上传出此起彼伏的阵阵欢呼声。欢呼声中却又有着哀叹声、和愤怒的谩骂声。
骂人者居然是白峰,一个一向沉默寡言的男孩居然骂得很难听。但白峰不是像唐凯一样随口骂人发泄,而是对着法官大人骂个不停。“王法都tm给有有钱、有权人准备的吗?”
白峰边骂边向王翔走来,不顾民警持枪威胁。趴在王翔耳边,耳语了一句。
王翔点点头,脸上表情轻松了许多。
看得赵教授眼眉紧皱,猜测着白峰说了一句什么能让王翔活力重现。
赵教授给沈所长使了个眼色,沈所长肥大的身躯屁颠屁颠的快速挪到赵教授跟前。比见了亲爹还要亲近,恭敬,那一脸肥肉笑开花。
赵教授在沈所长耳边说了一句,沈所长肥硕的大脑袋点头像捣蒜。
王翔还是要被押解回国安派出所看守,三天后由市局联合武警官兵执行枪决。
警员在沈所长的命令下,看守所内外24小时执勤巡逻。每个岗最少两个人,2个小时一轮换。沈所长这么积极,当然是遵照赵教授的意思行事。这家伙为表示殷勤,特意还给自己安排了岗位,办公室值班。
沈所长值班,要求张茜茜陪同。其他人全部到现场,这样他认为方便他做一些事情。他和张茜茜面对面坐着,一双被肥肉挤小的眼睛就从来没有离开过张茜茜的胸口。
张茜茜装作看不见,低着头随便翻看杂志。
看守所里的王翔,被好吃好喝好招待。王翔显得很平静,倒在特意为他准备的床上就睡。迷迷糊糊刚睡着,就听见办公室里传出一阵杀猪似的叫声。
值班民警,包括王翔都是吃惊不小。好事者,跑过去查看究竟。
一名法官威坐公堂,左右陪审记录人员坐在两边。显得此刻非常的威严,听审群众人山人海,各大电视台、电台,报社、杂志社记者拥挤在各各角落。原告席上,赵教授静静的站在那里,边上律师显得成竹在胸。
王翔被民警押解着站在被告席。
白峰将律师带到王翔面前,怕打王翔肩膀三下。什么也没说,转身回到听审坐席。
一锤声响过,整个法院审讯现场显得鸦雀无声。
开庭审理非常顺利,王翔有杀害赵刚动机。两个人曾经因为一个女孩大打出手,王翔还打了赵刚。又因为这个女孩,王翔曾经砸过“花好月圆”宾馆的场子。两个人一直不很和睦,所以法院断定王翔有杀人动机。
只要有证据,就能判断王翔杀人。
第一个证人是一个金毛小子,痞里痞气却见了赵教授后显得十分老实。金毛证实,他亲眼见过王翔将赵刚杀死。
第二个证人是一个女孩,她证明第一个被变态杀人狂杀死的女孩曾经在死前陪王翔开过房。这一点,国安警察局可以证实,王翔曾经确实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第三个是物证:“翔哥用品店”所售商品,各种牌子型号的避孕套。曾经有一个受害女孩,死后就被仍了一堆的套套。
王翔的律师已证据不足,败下阵来。
但这些只能证明王翔杀人,还有强奸罪要审。
最后一个证人出场,她就是孙老师。她也是直接受害者,因为她就是被强奸的对象。她也是一个最关键的证人,如果她证实王翔强奸成立,证实王翔确实杀害赵刚。那么王翔一方彻底败诉,无力回天。
如果孙老师证明强奸他的不是王翔,那么杀人的罪名也不成立。因为原告说赵刚是为了阻止王翔实施强奸行为,才被王翔当场杀害。
孙老师如果说王翔没有强奸,也并没有杀人,那么王翔将会被无罪释放。
焦点对准孙老师,孙老师显得有些局促和紧张,又有些羞臊的尴尬。她的目光在王翔身上扫过,然后又看一眼赵教授。然后向法官大人哭诉被害过程:
孙老师说,她曾经十分照顾王翔这个学生。还经常带王翔去他公寓为王翔补习功课,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王翔居然是只白眼狼。白眼色狼,她引狼入室。哪成想,王翔在多次挑逗无果后,居然将她骗出去非法扣留。
整整两天,对她的身体和灵魂进行摧残。本想到,赵刚出现能解救她的苦难。可哪料到,王翔居然杀死了赵刚。
孙老师边说边哭,既可怜又显得句句属实。
王翔的脸上的血色,一点点消失,变得惨白。
这是他认识的孙老师吗?
王翔不敢相信,气得似乎忘记反驳。他没想到本该出来证明自己无罪的孙老家,居然恰恰将王翔和赵刚的行为反说,颠倒黑白。
法官一锤定音,宣判王翔强奸杀人罪成立。
听审席上,董娇已经哭成泪人。扑入母亲怀中,不住抽泣,曼妙的身子不住颤抖。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爱上的不光是一个“猥琐男”,居然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禽兽”。是色狼,更是一个变态杀人狂。
董娇接受这个事实嘛?她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才哭得那么伤心。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所以证据都证明这是事实。
王翔脑子里嗡嗡作响,已经被嗡嗡声弄得一片空白。呆若木鸡,失去了光彩的双眼看着前方。
是怕吗?不是,只是心中不甘!
赵教授向王翔嗤笑不止,不冷不温的说着:“我说过,警察很快就会查明真相的。”
黑的变白,白的染黑。这一次,王翔真真领教到权贵的实力。从小到大,没有争权夺利想法的王翔,此刻心中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如果他还能活下去,他就不光赚钱还要某权。
不夺权,还真就忍受不了权贵的欺辱。王翔发誓,即使没有权利也不在受欺辱。
王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天后执行枪决。
宣判完毕,听审席上传出此起彼伏的阵阵欢呼声。欢呼声中却又有着哀叹声、和愤怒的谩骂声。
骂人者居然是白峰,一个一向沉默寡言的男孩居然骂得很难听。但白峰不是像唐凯一样随口骂人发泄,而是对着法官大人骂个不停。“王法都tm给有有钱、有权人准备的吗?”
白峰边骂边向王翔走来,不顾民警持枪威胁。趴在王翔耳边,耳语了一句。
王翔点点头,脸上表情轻松了许多。
看得赵教授眼眉紧皱,猜测着白峰说了一句什么能让王翔活力重现。
赵教授给沈所长使了个眼色,沈所长肥大的身躯屁颠屁颠的快速挪到赵教授跟前。比见了亲爹还要亲近,恭敬,那一脸肥肉笑开花。
赵教授在沈所长耳边说了一句,沈所长肥硕的大脑袋点头像捣蒜。
王翔还是要被押解回国安派出所看守,三天后由市局联合武警官兵执行枪决。
警员在沈所长的命令下,看守所内外24小时执勤巡逻。每个岗最少两个人,2个小时一轮换。沈所长这么积极,当然是遵照赵教授的意思行事。这家伙为表示殷勤,特意还给自己安排了岗位,办公室值班。
沈所长值班,要求张茜茜陪同。其他人全部到现场,这样他认为方便他做一些事情。他和张茜茜面对面坐着,一双被肥肉挤小的眼睛就从来没有离开过张茜茜的胸口。
张茜茜装作看不见,低着头随便翻看杂志。
看守所里的王翔,被好吃好喝好招待。王翔显得很平静,倒在特意为他准备的床上就睡。迷迷糊糊刚睡着,就听见办公室里传出一阵杀猪似的叫声。
值班民警,包括王翔都是吃惊不小。好事者,跑过去查看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