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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就是一场漫长而又颠簸的梦

    生命之末,便是梦醒之时

    梦里,我们会遇见很多人,发生很多事

    梦里,我们会感受各种快乐与悲伤

    幸福亦或是不幸福,我们都来过、走过、路过

    在生命殆尽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似幻觉般一点点消失不见

    而唯一真实的就只有那颗曾经爱过、恨过、痛过的心

    ……

    风和日丽,万里碧空,如此美好的天气自然得发生那么一点非凡的事情才不显得可惜。恰好,今天也正是个特别的日子。

    三百年前的今天,夏央始皇一举击灭周边敌国,正式开创了夏央国的辉煌历史。作为夏央国建国三百周年的日子,今日自然算得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这日,当今圣上与他的宠妃蝶贵妃同乘绣金龙辇在图城的大街小巷上缓缓而行。牵引龙辇前行的六匹棕色骏马体型精壮,步伐矫健,马蹄子有节奏地敲打着脚下的石板路,庄严而又神圣。

    那一年,几乎街上所有的布衣平民甚至包括街边乞丐都有幸亲眼目睹了圣上的尊容以及有着丹夷第一美人之称的蝶贵妃的倾国之色。

    阿姿的娘亲蔓娘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蔓娘正值二八年华,月貌花容,身姿婀娜,引来四周围众多男子的注目。

    当龙辇驶过蔓娘身前之时,她站在人群中,远远望着那华贵车辇中的那对天子佳人,屏着气息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慢慢挪了出来。冒着寒光的刀刃一点点从她的衣袖里显露出来,这时有人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她惊恐地抬头望去,看见一个高大英挺的男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神冷厉,叫人发怵。

    这就是阿姿的娘亲与她父亲程枫的初次相遇。

    话说那时,蔓娘因程枫的阻挠而错失了最好的刺杀时机。她本以为报仇已无望,谁知事情在后来竟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当龙辇行到前方拐角处时,一支飞箭突然射向龙辇中的人。当时,飞箭迅速地穿过了皇帝和他身旁蝶贵妃的脖子,最后血淋淋地插在了旁边的一堵墙上,整个事件仅用了十秒不到的时间。

    这场措手不及的刺杀让现场所有人包括专门负责保护御驾安全的禁卫军们措手不及,他们在看到墙壁上滴着血的箭羽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老天开了眼?蔓娘不信,她不信老天爷会这么好心。当年她家破人亡,流落街头,被人拐卖到青楼,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遭遇了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承受能力之外的诸多不幸。

    那个时候,蔓娘的袖子里总是藏着一把簪子。日日夜夜、吃饭睡觉簪不离身,为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清白。那段痛苦的记忆,蔓娘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她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从头至尾,都没见老天爷大发慈悲制造奇迹让她脱离苦海。最后,她是靠的自己才逃离了那地狱一般的地方。

    所以,蔓娘不相信老天,不相信奇迹,除非她亲眼所见。她逆着人流而上走到事发地前,可惜现场除了一滩血水别无其他。

    旁边一个人和他的同伴说道:“我亲眼看见箭穿过皇上和贵妃的脖子,那个惨状,实在恐怖至极。”

    蔓娘虚脱地跌坐在地上,老天这回真的开眼了。她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爹娘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残留的血水沿着石板缝缓缓而流,像一条血河,不知要流向何方。

    那时,程枫一直守在蔓娘的身边。他不知道在这个少女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也不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当时就只想陪伴这个悲伤的少女一会儿。

    当夜幕降临,街道上的人都已散光的时候。他向蔓娘伸出一只手,说道:“饿了吧?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如此平淡自然的相遇,到最后却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阿姿很不解,爹娘初次相遇之时,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怎么就这么快地喜欢上对方了呢?

    蔓娘笑着摸摸她的头,说:“等你长大遇到对的人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明白。”

    所以,阿姿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早一点长大。

    蔓娘给女儿取名为程念姿,小名阿姿。阿姿出生之时,全身冰冷,没有一点温度。蔓娘以为这孩子活不了多久,却没想到她能安安稳稳地长大。而且除了体温,其他都和别的孩子没有差别。

    阿姿长到八岁的时候,蔓娘把她送进了书院。蔓娘出生在大户人家,从小受过正规的学堂教育,读过不少书,是一个充满学识有远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那个时候很少见,也正是因为稀有才不被其他女人待见。蔓娘送女儿进书院的举动也自然招来了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尽管如此,蔓娘照旧正大光明地将阿姿送去了书院。

    书院坐落在望月村的后山之上,名为莫离书院。书院的创建人叫莫离书,是一个温文儒雅、博学多才的学者。在阿姿记忆中,她似乎曾多次见过这位夫子,而他似乎和自己的娘亲很熟。

    作为书院的主人,莫离书将书院打理得有滋有味,花草树木虫鱼鸟兽样样皆有。为了夏日解暑,他还特地在其后院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用鹅卵石砌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喷水池,池边种些花花草草。夏日午后,在池边树下喝茶乘凉,乃是人生一大享受。

    阿姿的到来,为沉闷的学堂带来了无限乐趣,“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说得正是这个道理。俏丽可人的阿姿被众男生被当成了宝,无论何时总有男生围在她身边转悠,希望她那星星一般的眼眸能看他们一眼。

    阿姿为此甚是烦闷,她讨厌那些自以为是、愣头愣脑的男生,尤其当中一个叫刘达的胖子最令她讨厌。刘达是书院年纪最大的男生,他爹是卖矿的,家里非常有钱,全家人都非常地狂妄自大,没人敢招惹。

    刘达喜欢阿姿,有一次他冲到夫子讲桌上对所有人大声喊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程念姿是我刘达的女人!你们谁也不许喜欢她!谁要是敢喜欢她,我用我家的银子砸死他!”

    阿姿当时气急了,抡起桌上的《辞海》就向刘达砸去:“我才不喜欢猪一样的家伙!”

    从那以后,阿姿就成为了众男生心目中的女英雄,并得一荣誉称号“程女侠”,阿姿为此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好景不长,阿姿“独霸天下”的局面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完结。那是在她十岁那年,莫离书院来了一个新学生,他的出现让阿姿的光芒的瞬间黯淡。这个人既骄傲又优秀,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名,每次赛跑比赛都跑第一,无论何事,他都是做的最好的那一个。

    这个人叫苏陌允,阿姿不喜欢他。

    偏偏莫离书又让他坐在阿姿旁边,阿姿虽不情愿,但也只得接受。苏陌允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魄力,阿姿觉得此刻正是展现自己程女侠威信的时候,得在大家面前给这个新人一个下马威。

    于是,当夫子让他坐下时,阿姿故意抽走了他的凳子。他摔倒在地,大家哄堂而笑。阿姿以为他会生气,却没想到他并未生气,还对夫子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阿姿面红耳赤,第一次有了犯罪感和挫败感。

    自那之后,阿姿便一直未和苏陌允说过话,一方面是对他心怀愧疚,另一方面自己又拉不下脸和他说对不起。这样过了半月,有一天下课之后,苏陌允突然转过头来对阿姿说:“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

    阿姿当时啃着莫离书给她的鸡腿,见苏陌允竟然破天荒地和自己说话,惊异不已。她嘴里包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话。”

    苏陌允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你上课时干嘛老是看我?”

    阿姿手中的鸡腿“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她半张着嘴,心想她那么悄咪咪地偷看竟然都被他发现了。

    她强装镇定地说道:“我哪有看你,我是在看你那边窗户外的风景。”

    苏陌允道:“你那边不也有一扇窗户吗?”

    “我就喜欢看你那边的那扇,你管我!”阿姿顽固反驳。

    苏陌允叹着气摇着头,对阿姿说道:“下次要看我这张脸时,你得先问问我,待我同意了你才能看。”

    这脸皮厚得也忒正儿八经了。阿姿扔过去一个白眼,弯腰捡起地上的鸡腿,看着啃了一半沾满灰尘的鸡腿,既心疼又气愤。

    之后,阿姿再也没有偷看过苏陌允。苏陌允却因此变得极不习惯,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以前上课的时候,他每天都感觉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那种感觉其实还挺赞的。他是个敏感的人,只要有一点变化就变得非常不自在。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就跑去问阿姿:“你现在怎么不看我那边窗外的风景了?”

    阿姿坐在秋千上照旧啃着鸡腿。她瞅了一眼苏陌允,不屑地说道:“看多了就腻了,腻了就不爱看了呗。”

    苏陌允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得丰富起来,起先是不解,接着是惊讶,然后是生气,然后……再然后是难以置信。竟然有人说看他看腻了,这臭丫头胆大包天,太放肆了。

    看着悠哉悠哉地啃着鸡腿的阿姿,他觉得自己天之骄子的尊贵与威信受到了侮辱。要不给这丫头点颜色瞧瞧,自己颜面何存?

    于是乎,一场由鸡腿引发的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苏陌允挥掌将阿姿手中的鸡腿打到了地上,然后施展出他师父之前教给他的旋风腿,一脚把鸡腿踢到了九霄云外不知何处的地方去了。阿姿像根木头似的发着愣,还没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接着她低头一看,手上的鸡腿不见了,她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你这个大坏蛋!还我鸡腿!我要杀了你!”阿姿怒喊着抓起地上一把沙就向苏陌允撒去。

    苏陌允没料到她会来这招,结果不幸中招。他痛苦地揉着眼睛,**道:“我的眼睛,沙子进我眼睛了……”

    阿姿哪里理会他,拍拍屁股正想走人,有人突然从背后反扣住了她的双手。

    “好痛,快放开我!你这个大坏蛋,我爹爹会杀了你的!”阿姿呲着牙叫喊道。

    阿姿本以为背后的人是苏陌允,回过头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的黑衣人。黑衣人不说话,冷冷地看着她,阿姿那时年纪还小,自然被这场景吓哭了。

    苏陌允滴了贴身侍从小钟给他的眼药水之后,眼睛好了许多。一睁眼就看见阿姿正在他的贴身保镖罗松的手中鬼哭狼嚎,对罗松拳打脚踢,还一边哭喊道:“放开我,你们这些坏蛋,我爹爹回来会杀了你们的……”

    苏陌允走过去对哭得满脸都是眼泪鼻涕的阿姿说道:“想让罗松放了你,就乖乖向我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拿沙子撒你眼睛,呜呜,放了我吧……”

    要是莫离书先生在场的话估计会摇头叹气道:“没骨气的丫头!”

    苏陌允满意地点点头,示意罗松放开她。阿姿吃痛地甩了甩被捏红的手腕,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鼻涕和眼泪,抽着鼻子默默地离开。

    那柔弱可怜的身影叫苏陌允心中愧疚无比。他向小钟要了锭银子追上去塞到阿姿手中,说:“这锭银子够你买吃不完的鸡腿,算是我对你的赔偿。”

    他以为阿姿会感动得泪流满面对他万分感谢,其实阿姿只是在装可怜,目的就是寻得报仇的机会。所以,阿姿抓住了这个机会,抓起他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狠狠的咬了上去。

    隔日,莫离书见苏陌允手臂缠着纱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一旁的阿姿立即用杀人于无形的眼神瞪向他,苏陌允不甘示弱地回她一个冷冷的眼神。

    两个人就这么你瞪我一眼我瞪你一眼,那情景简直是精彩绝伦、变化莫测,旁人难以参透。

    不论阿姿后来如何地爱着苏陌允,但不得否认,那时候她是真的讨厌这个狂妄自大,毫无风度的人。就算有一张让她足够花痴的面容,也抵消不了她对他的讨厌。

    阿姿对苏陌允的改观源于一次突发事件。那日,阿姿与好朋友景春在湖边玩耍时,不小心失足掉入了湖中,在好朋友景春的大声呼救中,苏陌允第一个出现在了湖边。

    阿姿在湖水中扑通扑通地挣扎着,湖水不断地灌进她的口鼻中。她不想死,不想死得那么早,强烈的求生yuwang让她对突然出现的救命稻草紧抓不放。苏陌允再怎么识水性,也好几次被她按入水中,连呛了好几口水。

    人在求生yuwang极为强烈的情况之下爆发的力量远远超乎人的想象。苏陌允吃了几次苦头之后,只得将阿姿打晕,用了吃奶的劲才把阿姿从湖中拽到岸上。

    苏陌允之前在书上看过,对于溺水的人,要嘴对嘴做人工呼吸。于是,他就照做了。

    当阿姿睁开眼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苏陌允那双清亮的眼睛。浓密乌黑的睫毛上凝着细小的水珠,扑闪扑闪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苏陌允原来有一双这么好看的眼睛。

    从那以后,阿姿就黏上苏陌允了。

    在莫离书院念过书的人都知道苏陌允有个小跟屁虫,成天跟他在屁股后头叫他允哥哥。苏陌允从来不理会阿姿,被她跟烦了,有时还会厌恶地赶她走。小时候的阿姿,脸皮厚的没天理,就算被他这样嫌弃,也从无退缩之意,每天照样跟着他。

    终于有一天,苏陌允实在忍受不了这条烦人的尾巴,转过身去对身后的阿姿说到:“你到底想怎样?”

    阿姿背着双手,轻盈地摇晃着身体,笑吟吟地对他说道:“我想嫁给你。”

    这个回答全然与苏陌允所料想的回答不挨边,他木然地看着阿姿,一时不知道说什么。阿姿不等他回答,紧接着说:“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答应了哦,我马上回去告诉娘亲,说你答应娶我了,让她快些准备准备。”

    苏陌允还没回过神,阿姿就甩着辫子跑开了。

    这什么跟什么,她要嫁给他,她要回去告诉她娘亲,她让她娘亲准备准备,准备什么?在苏陌允还处于一片茫然无知的状态的时候,阿姿早已狂奔回到家中,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她的娘亲。

    蔓娘哭笑不得,摸了摸阿姿的头说:“傻孩子,你还这么小,怎么可以嫁人呢。”

    阿姿不满地说道:“你不是说过,喜欢一个人就可以嫁给他吗?我喜欢苏陌允,我要嫁给他。”

    “你还小,”蔓娘耐心劝解道,“事情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你喜欢他就可以嫁给他,要他也喜欢你,就算他也喜欢你,那也要等到你们都张大成人了才可以谈婚姻大事。”

    阿姿像泄了气的皮球,焉嗒嗒地坐在小板凳上叹着气:“我都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

    蔓娘笑了笑,说:“傻孩子,你问一下他不就知道了。”

    阿姿扑通一下从凳子上跳起来,说:“我这就去问他。”

    回到书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阿姿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苏陌允,包括课室、睡房、后院,她统统都找过,就是没见着苏陌允半点影子。她跑累了,就坐在石阶上休息,慢慢地就打起盹儿来。

    就在盹儿打得正香的时候,阿姿突然感觉有人将她从地上拧了起来,隐隐听到有人说道:“这丫头就是那小子的小情人?”然后另一个人答道:“放心吧,老大,我之前早就调查清楚了,这丫头成天和那小子在一起,绝对没错!”

    接着,阿姿感觉自己被装进了一个麻袋里,她这才猛然惊醒过来。她在麻袋里活蹦乱跳,大呼大喊:“放我出去!快放我出去!你们是谁?你们想干嘛?快放我出去……”

    “这丫头太吵了,敲晕得了。”那人说道。

    阿姿正要呼救,后脑勺突然一疼,便失去知觉不省人事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阿姿最怕黑了,本想大声求救,但一回想自己不就是被坏人抓来的吗,这个时候坏人一定在附近看着她,她就算叫破喉咙也没用,说不定还会惹恼坏人害自己吃苦头。

    想了一想,她只得乖乖蜷缩在墙脚等待时机。没过多久,突然咔吱一声响,有人推门而进。透过微弱的光线,阿姿看见一个又矮又胖的男人向她走了过来。

    “你,你想干嘛?”阿姿吞吞吐吐道。

    “呵呵,”胖子阴笑了两声,蹲下身将一碗饭菜递给阿姿,“快吃,吃了好上路。”

    “上路”这个词阿姿以前经常听说书的先生说起过,一般都是对即将赴刑场的死刑犯说的。阿姿突然寒毛耸立,惊恐地看着眼前的胖子,口齿不清地说:“我,我不,不饿,还是叔叔你,你自己吃吧。”

    “吃不吃随你。”胖子不耐烦地把碗放在她面前,拍拍屁股关门而去。

    阿姿急了,她不能这么干等了,再这么等下去简直是等死。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透过细窄的门缝看了看外面,外面一片寂静,听不见任何声响,看来她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段。

    阿姿端起地上的碗,抬得高高的,然后使劲砸到地上。那个胖子听到声响立马冲了进来,阿姿大喊大叫地冲过去抱住胖子肥硕的大腿:“有老鼠!有老鼠!”

    胖子四周看了看,低头问死死盘在自己大腿上的阿姿,说:“哪有老鼠呢?我怎么没瞧见?”

    阿姿虚张声势地指着一处角落,大喊着:“就在那!你快看啊,就在那里,好大一只老鼠,好可怕!”

    胖子往她所指的角落看去,依然没看都任何老鼠的影子。他将阿姿从自己大腿上拧了下来,揪着她的后衣领,说:“少给我耍花招,乖乖待着,不然小心我收拾你!”

    阿姿撅撅嘴,满脸委屈道:“我没有骗你,是真的。”

    胖子挥挥手,不耐烦道:“再废话,我就把你嘴巴缝起来!”

    “可是……”阿姿捂着肚子,一张粉嘟嘟的脸皱作一团,“可是,我想解手。”

    “真是麻烦,跟我来!”胖子领着阿姿走到一间斜斜歪歪的破旧茅厕前,“要拉屎赶紧,别给我耍花样。”

    阿姿捏着鼻子钻进那臭气熏天的茅厕里,关上门后,她四周望了望,寻找一个能逃出去的地方。可那茅厕就丁点大,除非她能把木板翘掉,否则无处可逃。阿姿泄气地用脚踢了踢后面的木板,谁知那木板竟是松动的。她小心翼翼地将那木板一点一点卸了下来,然后又把旁边同样有些松动的木板一起卸下,眼前便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洞。

    “好了没有?拉完了就赶紧出来!”胖子在外面喊道。

    “马上就好了。”阿姿捏着鼻子一边答道,一边从洞口往外钻了出去。

    死胖子,你就慢慢等吧。阿姿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地爬了出去,瞬间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可还没得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迎面就撞上一个硬硬的胸膛。

    “臭丫头,还敢跑!”阿姿撞上的是胖子的同伙,一个瘦高瘦高的刀疤脸。

    转眼阿姿又回到了魔爪之中。这回他们不是把她关在黑漆漆的屋子里,而是关进了一个木箱子里。

    阿姿蜷缩在狭窄的木箱中欲哭无泪。木箱摇摇晃晃着,她微微听到咕噜咕噜的车轮声,他们这是要把她抓到哪里去?难道是把她抓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给卖了?

    不不不!我不要被卖掉!阿姿想着自己即将被卖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永远见不到娘亲和苏陌允就害怕,但此刻她除了害怕也只能望着木箱盖叹气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当阿姿昏昏欲睡时,马车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打斗声。她一个激灵立马清醒过来,虽不知外面来的是什么人,但这是难得的求救机会。

    “救命啊!”阿姿扯着嗓门大喊。刚喊了两声,木箱盖子就被人打开了。阿姿欣喜若狂,猛地扑进她的救命恩人的怀中,满心怀着感激之情地给了对方一个个大大的熊抱。对方显然对她这样热情的举动很不适应,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阿姿抬头看了看她的救命恩人,突然惊喜叫道:“允哥哥,是你!竟然是你救了我!”

    苏陌允眼里流露着担心,嘴上却淡淡道:“你没事就好。”

    “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阿姿抱着他的手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一旁已经将两个坏人打倒在地的莫离书轻咳了一声,以提醒他俩还有第三者在场。苏陌允尴尬地想要松开阿姿的手,却看见她已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看着阿姿满是疲倦如花猫一样的脸,他不忍心叫醒她,只得一路将她抱回书院。

    那时候的阿姿其实是一个有些微微发胖的小胖妞,虽说苏陌允比她大两岁,也习过武,抱她应该不会很吃力,但当他把阿姿平平稳稳送回书院之后,他的手臂竟然酸痛了好几天。

    那年,苏陌允十五岁,阿姿十三岁。对阿姿来说,十五岁的苏陌允绝对是他们书院长得最好看的男生。对苏陌允来说,阿姿也绝对算得上书院的大美女。不过莫离书院好像只有阿姿一个女生。

    苏陌允常常捏着阿姿的脸颊说:“你看看你这肉嘟嘟的脸,像只小肥猪,以后谁敢娶你。”阿姿龇牙咧嘴道:“只要你敢就可以了。”

    莫离书院有一个很美丽的湖,名叫望月湖,位于书院后山之上。那是阿姿和苏陌允最爱去的地方,那儿的夜景是望月村最美的地方,特别是夏季的夜晚。当月亮冉冉升起,月光透过茂密的树枝洒到安静的湖面上,波光粼粼,犹如一面可以通往神秘异界的镜子。

    密密麻麻的萤火虫在树林、草丛间飞来飞去,像撒落在凡间的精灵。湖边傲然挺立着一颗茂密的大榕树,榕树下时常会有阵阵清风拂面而来,伴着湖水和泥土的气息,夏日在那里乘凉简直比神仙还逍遥。

    苏陌允翻了翻日历,离回去的日子越来越近。当年,大哥将他送到这里,除了避难便是要他跟莫离书学文习武。当初他觉得三年多么漫长,此时却巴不得再有个三年。

    前些日子,大哥派人送来书信说,过些日子便会差人接他回去。他多么想请求大哥再给他些时日,但然后又能怎么样呢,最终还不都得回去,回到那血雨腥风、明争暗斗的地方。这是他的宿命,逃避不得。

    阿姿回家拿了换洗的衣服,回到书院,立马就奔向苏陌允的书房。书房里没有人,阿姿四处找了一遍也没见着苏陌允的人影。她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当初莫离书和她说过,苏陌允有一天会离开,回到他本该待的地方。

    莫离书看到阿姿的时候,阿姿就像一只小野兽,怒目圆睁,呲牙咧嘴,不住地喘气。

    “允哥哥在哪里?”阿姿问。

    莫离书看到她眼中有湿气在翻腾,叹了叹气,说:“他还在。”

    阿姿大松一口气,复又问道:“那人呢?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没见着他。”

    “阿姿!”

    苏陌允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微笑着看着她。

    阿姿凝神了片刻,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跑过去,站在苏陌允面前生气地说:“你又跑哪去了!害我到处找你。”

    她转身而去,任苏陌允怎么叫她,她都不回应,苏陌允只得着急地追上去。莫离书看着两个孩子远去的背影,沉入回忆,无限深思。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任别人说的再好也不及自己亲身体验半分钟来得真实。

    阿姿手里捧着一只闪闪发亮的萤火虫,小心翼翼地走到苏陌允身前:“允哥哥,我抓到了,我抓到萤火虫了,你快看!”

    阿姿慢慢松开手,一只闪烁着黄绿色亮光的萤火虫缓缓飞到苏陌允面前,然后又飞进了树林里,回到了它同伴身边。

    苏陌允拍拍身旁的空地,说:“阿姿,坐到我身边来。”

    阿姿听话地坐下,歪着脑袋把头自然地靠在苏陌允的肩膀上,喃喃自语道:“允哥哥,我嫁给你好不好?”

    苏陌允心中一颤,大脑一片空白。他的身份不允许他给予阿姿任何承诺,但心里却有声音在不断反抗,那声音的力量让他抛弃了所有杂念,他终于冲口而出:“好。”

    阿姿本是随意一问,却不想是这样的结果,这倒让她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娶我吗?”她问。

    苏陌允起身半蹲在阿姿身前,从自己脖子上解下他一直戴着的蓝琉璃坠子,一边给阿姿带上一边说道:“这是我母亲生前最爱的饰物,她说让我送给我最爱的女子。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阿姿抚摸着胸前那颗清澈透明的月牙形坠子,上面还带着苏陌允温热的体温,暖暖的。她突然跪在大榕树前,学着以前在书中看到的场景,五指并拢指着天,正声道:“我程念姿在此发誓,今生非苏陌允不嫁,若有反悔,叫我此生不得幸福!”

    苏陌允目光坚定地看着阿姿,同样正声道:“我苏陌允在此发誓,今生非程念姿不娶,若有反悔,叫我此生不得幸福!”

    沉沦在爱情里的人们总是喜欢立下美丽而坚贞的誓言,当誓言被现实打破的时候便两败俱伤,留下一生的伤痕。

    苏陌允没想到接他的人提早来了。来人带来大哥的口信,叫他务必及时赶回去。大哥是个有计划的人,若不是情势紧急,定不会随意打乱早已定好的计划。

    阿姿几天前随蔓娘去了隔壁村的一个亲戚家,要两天之后才回来。苏陌允在大榕树下站了很长一段时间,时至深秋,风不再凉爽,带着些许寒意。天色渐黑,一旁的侍从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公子,天色已晚,是时候出发了。”

    临走的时候,他将一封书信交予莫离书,让他转交给阿姿。信上只有一句话:不要哭,不许闹,等我回来娶你。

    后来,阿姿在大榕树的身上发现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她曾经对苏陌允说过无数次的“我喜欢你”,但苏陌允却从未说过喜欢她。阿姿好几次问苏陌允喜不喜欢她,他都敲她脑袋教训道:“小小年纪尽想些情情爱爱的事。”

    为了这四个字,为了那个承诺,阿姿等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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