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地,原本豆大般的雨势变得更大,一阵强风袭来,雨水斜打进小亭子内,跟着天空划过一道闪光。
“过来。”凤蔚夜轻声唤她,可是她却一动也不动。
“莳萝,你过来,站在那里会淋湿的。”以为她没听见,他提高音量,但她仍然不动如山。
这女人不知道自己才大病初愈吗?万一淋了雨又染了风寒,可怎么得了?
想到这,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她的命是他的,她不好好爱惜,是想跟他作对吗?
“莳萝!”不是才答应会听他的命令,怎么连叫了她三次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凤蔚夜从来不知道自己有爱生气的毛病,不过才短短交谈几句话,他就又被惹恼,他可是号称脾气最好的凤少爷,可这个风莳萝却有激起他生气的本事。
轰隆一声,天际划过一道如银箭的闪光,跟着是一声迅雷巨响,雨水倾盆而下,他发现她的眼里写着惊恐,随即一个箭步过去将她纳进自己的怀抱。
她在发抖。
“你怕闪电雷鸣?”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让滂沱大雨淋在她身上,他感觉到她的手紧紧捉着他的衣裳。
怎么她连死都不怕,却会怕雷电?但他觉得她这模样娇柔得可爱,心中有股怜惜之情。
“雷电好可怕。”以为她不会回答,没想从他怀里传来呓语。
“我送你回房,进屋后马上将湿衣裳换下来。”屋外雨大雷声大,至少屋内可以让她稍有安全感。
轰隆!震天雷声从天边打下来,风莳萝害怕得收紧捉着他的手,而他被她突然拉扯,一个重心不稳,加上雨势太大,脚底打滑,结果抱着她双双跌倒。
风莳萝在他的保护下没有受伤,只是他这一跌正好压在她身上,且他的唇不偏不倚地吻住她柔软的唇瓣,两人就这样一吻定情──
要是真一吻定情才有鬼。
这样的情况似曾相识。
“你真的是──登徒子!”一双略闪金光的眼直瞪着凤蔚夜。
他做了什么?她是不是被吻了?
“这是巧合。”离她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两人近得都可以看见彼此脸上的纹路。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三番两次为什么总是他?
“我不是存心想占你便宜。”拜托,想被他占便宜的姑娘,都可以从他家排到城门口绕三圈也绕不完。
是不是他们碰在一块儿总没好事?风莳萝忍不住心想,什么渡灵气、吸热气,不是抱就是吻,她只是把命给他,并没有说连身子也一并给。
“你快起来。”若依世俗礼教,被人白白占了这么多便宜,恐怕她是非嫁他不可了。
每每被她指控为登徒子,凤蔚夜也满心不是滋味,明明就不是他的错,为什么总把这三个字扣在他头上,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只是巧合,他所做逾越礼教之事全出于善意,没有私心。
正当凤蔚夜准备起身时,一记更为惊人的天雷大作,顾不得他是存心还是故意,吓得无法思考的风莳萝死命抱着他的脖子,闭着眼害怕地与他紧密贴在一起,连唇也紧紧贴在一块儿。
柔软的碰触使得凤蔚夜心猿意马,她身上又飘来那股叫人想吃下肚的香气。
在来得及思考前,他的唇已经有了动作,吻住她的柔软,有一种他从没体会过的情感,像涟漪逐渐在他心中扩大,他只知道他喜欢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和她贴在一起的感觉。
彷佛光是唇的碰触还不能满足他似的,他伸出舌头舔着泛着甜美香气的唇,风莳萝回过神,想出声抗议,张开小嘴成了最致命的错误,他的舌趁机长驱直入她口中,轻巧地绕着她的舌尖温柔抚慰,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感令风莳萝感到害怕,她的身子开始发热,这才惊觉她正搂着他的脖子。
察觉到她的挣扎,他一点也不想结束这个吻,她实在好美味,美味得可以将她一口吞掉。
凤蔚夜抱起她,凌空跃过池子与走廊,落在凤夜居门前,正巧遇上准备给风莳萝打水梳洗的燕燕,将人交给她之后,他便转身离去。
唉!这下他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登徒子了。
抱也抱过了,吻也吻过了,他发觉自己对她恋恋不舍,还有想再一亲芳泽的渴望。
他绝对会被当成采花贼、色胚的。
令他不解的是,对于吻她之事,他一点也没有后悔之意。
他一定是病了,看来该找个时间,去找白初意诊视一下他的病情。
第4章(1)
白家书房宽敞明亮,花梨木书案质朴浑厚,靠背椅浮雕着清梅几朵,后方一架架的书格与亮格柜简洁工整,隽秀文雅,尤其书格上藏书惊人,在端重沉稳之中,透露出主人儒雅高洁的品味。
主人白初意,正用那张尔雅俊秀的脸孔凝视她许久,久到近乎沉思,一双漂亮的眼睛却令人猜不透心思。
她是不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他是她的大夫,近日来,她却成为玉虺城炙手可热的大夫。
这事就要从服侍她的燕燕说起。
那日风莳萝发现燕燕脸色发白四肢发冷,不时捧着肚子弯腰皱眉,一问之下原来是月事困扰着她,有时甚至严重到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燕燕,你躺下。”风莳萝将她带到床边,打算替她诊治。
躺在少爷的床上?
就算她肖想已久也不敢躺上去,没经过少爷的允许,就算她有一百个胆子也不能这样做,身分悬殊啊,不像小姐是少爷亲自抱上去的,她算哪根葱?
“小姐,您就别折煞燕燕了,那是少爷的床。”她只差点没跪下来求她了。
全城未出阁的姑娘哪一个不想躺在上头,但想归想,就算疼死了也不能从呀!
“那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小姐,您要做什么?”燕燕的眉头皱得更紧。
“帮你治病,放心,我是大夫。”身为大夫的风莳萝,无法看到病人在眼前而不救助。
“没关系的,小姐,我忍得住,过了就没事。”燕燕两手抱着肚子,声音越来越小。
“你的脸色白得比鬼还吓人,我命令你带我去。”说到底她不过是凤蔚夜的客人,从来就不是千金小姐,但燕燕坚持这么叫就由她,现在正好拿“小姐”来压这个“丫鬟”。
“是。”屈服在风莳萝的淫威,不是,是命令之下,燕燕带她来到仆役居住的地方。
风莳萝的出现引起许多仆人的好奇与注目。
大家早就听闻少爷救了一名姑娘回来,还住在少爷的房间里,所有人好奇得要命,只是少爷有令不得打扰,现下看到了,只觉不过是名普通女子罢了。
风莳萝要她在床上躺好,伸手替她诊脉。
“燕燕,你这是寒湿凝滞,气滞血瘀,经行不畅,不通则痛。”幸好不是什么大病。
这……听起来好像很严重。
“我会死吗?”燕燕哭丧着一张脸。
“傻燕燕,有些姑娘体质易有此现象,不会致命的。”风莳萝失笑,看来年纪轻轻的她挺珍惜自己的生命。
这还是燕燕第一次见她笑,脱口而出:“小姐,您笑起来真美。”
听到这话,风莳萝顿时收起笑容,低着头说:“我去买些东西。”
“小姐要买什么?我去。”一旁燕燕的好友莺莺答腔。
“买艾灸及生姜,生姜记得切成薄片。”
莺莺接到命令立即去办。
“虽然我觉得小姐的美丽不若第一美人斐家小姐,可是笑起来却如沐春风温煦照人,难怪少爷对小姐这般特别。”燕燕真心赞道。
“他只是我的恩人。”
恩人?真的只有恩人?相信的人,她燕燕的头给他当球踢。
“过来。”凤蔚夜轻声唤她,可是她却一动也不动。
“莳萝,你过来,站在那里会淋湿的。”以为她没听见,他提高音量,但她仍然不动如山。
这女人不知道自己才大病初愈吗?万一淋了雨又染了风寒,可怎么得了?
想到这,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她的命是他的,她不好好爱惜,是想跟他作对吗?
“莳萝!”不是才答应会听他的命令,怎么连叫了她三次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凤蔚夜从来不知道自己有爱生气的毛病,不过才短短交谈几句话,他就又被惹恼,他可是号称脾气最好的凤少爷,可这个风莳萝却有激起他生气的本事。
轰隆一声,天际划过一道如银箭的闪光,跟着是一声迅雷巨响,雨水倾盆而下,他发现她的眼里写着惊恐,随即一个箭步过去将她纳进自己的怀抱。
她在发抖。
“你怕闪电雷鸣?”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让滂沱大雨淋在她身上,他感觉到她的手紧紧捉着他的衣裳。
怎么她连死都不怕,却会怕雷电?但他觉得她这模样娇柔得可爱,心中有股怜惜之情。
“雷电好可怕。”以为她不会回答,没想从他怀里传来呓语。
“我送你回房,进屋后马上将湿衣裳换下来。”屋外雨大雷声大,至少屋内可以让她稍有安全感。
轰隆!震天雷声从天边打下来,风莳萝害怕得收紧捉着他的手,而他被她突然拉扯,一个重心不稳,加上雨势太大,脚底打滑,结果抱着她双双跌倒。
风莳萝在他的保护下没有受伤,只是他这一跌正好压在她身上,且他的唇不偏不倚地吻住她柔软的唇瓣,两人就这样一吻定情──
要是真一吻定情才有鬼。
这样的情况似曾相识。
“你真的是──登徒子!”一双略闪金光的眼直瞪着凤蔚夜。
他做了什么?她是不是被吻了?
“这是巧合。”离她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两人近得都可以看见彼此脸上的纹路。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三番两次为什么总是他?
“我不是存心想占你便宜。”拜托,想被他占便宜的姑娘,都可以从他家排到城门口绕三圈也绕不完。
是不是他们碰在一块儿总没好事?风莳萝忍不住心想,什么渡灵气、吸热气,不是抱就是吻,她只是把命给他,并没有说连身子也一并给。
“你快起来。”若依世俗礼教,被人白白占了这么多便宜,恐怕她是非嫁他不可了。
每每被她指控为登徒子,凤蔚夜也满心不是滋味,明明就不是他的错,为什么总把这三个字扣在他头上,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只是巧合,他所做逾越礼教之事全出于善意,没有私心。
正当凤蔚夜准备起身时,一记更为惊人的天雷大作,顾不得他是存心还是故意,吓得无法思考的风莳萝死命抱着他的脖子,闭着眼害怕地与他紧密贴在一起,连唇也紧紧贴在一块儿。
柔软的碰触使得凤蔚夜心猿意马,她身上又飘来那股叫人想吃下肚的香气。
在来得及思考前,他的唇已经有了动作,吻住她的柔软,有一种他从没体会过的情感,像涟漪逐渐在他心中扩大,他只知道他喜欢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和她贴在一起的感觉。
彷佛光是唇的碰触还不能满足他似的,他伸出舌头舔着泛着甜美香气的唇,风莳萝回过神,想出声抗议,张开小嘴成了最致命的错误,他的舌趁机长驱直入她口中,轻巧地绕着她的舌尖温柔抚慰,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感令风莳萝感到害怕,她的身子开始发热,这才惊觉她正搂着他的脖子。
察觉到她的挣扎,他一点也不想结束这个吻,她实在好美味,美味得可以将她一口吞掉。
凤蔚夜抱起她,凌空跃过池子与走廊,落在凤夜居门前,正巧遇上准备给风莳萝打水梳洗的燕燕,将人交给她之后,他便转身离去。
唉!这下他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登徒子了。
抱也抱过了,吻也吻过了,他发觉自己对她恋恋不舍,还有想再一亲芳泽的渴望。
他绝对会被当成采花贼、色胚的。
令他不解的是,对于吻她之事,他一点也没有后悔之意。
他一定是病了,看来该找个时间,去找白初意诊视一下他的病情。
第4章(1)
白家书房宽敞明亮,花梨木书案质朴浑厚,靠背椅浮雕着清梅几朵,后方一架架的书格与亮格柜简洁工整,隽秀文雅,尤其书格上藏书惊人,在端重沉稳之中,透露出主人儒雅高洁的品味。
主人白初意,正用那张尔雅俊秀的脸孔凝视她许久,久到近乎沉思,一双漂亮的眼睛却令人猜不透心思。
她是不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他是她的大夫,近日来,她却成为玉虺城炙手可热的大夫。
这事就要从服侍她的燕燕说起。
那日风莳萝发现燕燕脸色发白四肢发冷,不时捧着肚子弯腰皱眉,一问之下原来是月事困扰着她,有时甚至严重到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燕燕,你躺下。”风莳萝将她带到床边,打算替她诊治。
躺在少爷的床上?
就算她肖想已久也不敢躺上去,没经过少爷的允许,就算她有一百个胆子也不能这样做,身分悬殊啊,不像小姐是少爷亲自抱上去的,她算哪根葱?
“小姐,您就别折煞燕燕了,那是少爷的床。”她只差点没跪下来求她了。
全城未出阁的姑娘哪一个不想躺在上头,但想归想,就算疼死了也不能从呀!
“那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小姐,您要做什么?”燕燕的眉头皱得更紧。
“帮你治病,放心,我是大夫。”身为大夫的风莳萝,无法看到病人在眼前而不救助。
“没关系的,小姐,我忍得住,过了就没事。”燕燕两手抱着肚子,声音越来越小。
“你的脸色白得比鬼还吓人,我命令你带我去。”说到底她不过是凤蔚夜的客人,从来就不是千金小姐,但燕燕坚持这么叫就由她,现在正好拿“小姐”来压这个“丫鬟”。
“是。”屈服在风莳萝的淫威,不是,是命令之下,燕燕带她来到仆役居住的地方。
风莳萝的出现引起许多仆人的好奇与注目。
大家早就听闻少爷救了一名姑娘回来,还住在少爷的房间里,所有人好奇得要命,只是少爷有令不得打扰,现下看到了,只觉不过是名普通女子罢了。
风莳萝要她在床上躺好,伸手替她诊脉。
“燕燕,你这是寒湿凝滞,气滞血瘀,经行不畅,不通则痛。”幸好不是什么大病。
这……听起来好像很严重。
“我会死吗?”燕燕哭丧着一张脸。
“傻燕燕,有些姑娘体质易有此现象,不会致命的。”风莳萝失笑,看来年纪轻轻的她挺珍惜自己的生命。
这还是燕燕第一次见她笑,脱口而出:“小姐,您笑起来真美。”
听到这话,风莳萝顿时收起笑容,低着头说:“我去买些东西。”
“小姐要买什么?我去。”一旁燕燕的好友莺莺答腔。
“买艾灸及生姜,生姜记得切成薄片。”
莺莺接到命令立即去办。
“虽然我觉得小姐的美丽不若第一美人斐家小姐,可是笑起来却如沐春风温煦照人,难怪少爷对小姐这般特别。”燕燕真心赞道。
“他只是我的恩人。”
恩人?真的只有恩人?相信的人,她燕燕的头给他当球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