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罗斯伽德的直接负责人是唐二,自从金融战争之后,唐二的精力就都放在了家族事业上,主要还是为家族企业抵挡世界异变而禅精竭虑——他自己这么说的,连安德烈都鄙夷他。
因为伏罗斯伽德的所有坑人行动里,都有谋杀大师的影子,整个欧洲的里世界,听到这个名字全都会汗毛直立以示尊敬。
就连安德烈的女儿叶莲娜,都因为多次参与行动,作战勇猛果决,又总有一道银白的月牙刃在身边漂浮,习惯于冲进敌人近身战斗,被好事者称为月夜天狼女,已然是名声在外了。
这也是安德烈发现欧洲出了问题,第一个念头就是来找伏罗斯伽德求援的原因。
反正每次他找伏罗斯伽德,就没失望过,这帮人什么都能做到。
但是火瘟道人和谋杀大师对欧洲传说那种不以为然,让这个步入中年的秃顶狼人有些不高兴,所以他很用力的强调:“精灵王子的目标是全人类,一旦他唤醒不可摧毁的黄金军团,人类就全完了,他可不在乎是不是黄种人。”
唐二一愣:“黄金军团?他用了多少黄金?”
章晋阳白了他一眼,略显郑重了些:“不可摧毁是什么意思?摧毁那军团有什么后果吗?”
安德烈愣了一会,才有些迟疑:“应该是没有什么后果吧?反正也没人摧毁得了那东西……”
唐二的兴趣上来了:“无法摧毁的?是坚不可摧还是其他的种类?黄金可没有这种效果,难道是精金?对于古代人来说,哪怕是古代巫师,熔炼定型的精金或者山铜也称得上无法摧毁了。
但是现在可不一定,都是好材料啊,我一直想要一套精金软甲呢。”
章晋阳瞥了他一样,回头看向安德烈:“别理他,这家伙的神秘学史从来都没及格过,我相信精灵国度不可能有那么多精金,如果有足以武装军团的精金……他们绝活不到和人类发生战争,早就被龙们抢灭绝了。
是死亡军团吗?那种从冥界召唤出来的不眠守卫?”
安德烈连连摆手:“怎么可能,巴洛王是个仁慈长者,怎么可能打扰死者的安眠——是构装军团,据说由地精们打造的,无法摧毁的构装体。”
唐二面上喜色浮现:“地精构装体?这个是好东西,那我说的没错啊,准是精金秘银山铜这些稀有金属,不然怎么能无法摧毁?”
章晋阳气得直翻白眼:“混蛋,你这么长时间了俄语神秘学单词还记不住吗?他用的是‘诺姆’,不是‘哥布林’,你用的翻译软件是咱们自己开发的吗?
是地精灵,不是地精!虽然他们长得也差不多,干的事也差不多。
但是诺姆是矮人、侏儒、地精、穴居人的合称,所有在地下居住的西方妖精种都叫诺姆。
就像他们说的食人魔包括巨魔、食人魔、半兽人食人部落、食人妖之类的所有有语言能力直立行走类人型异族。
这些该死的资料早在五年前就都给你了,你到底都学会了些什么东西?”
作为一个学霸,章晋阳对学渣是有威慑效果的,而他的长相也对这种效果有加成,所以就连安德烈都向后缩了缩身子。
唐二也有点尴尬:“呃……种族学实在是太乱了,尤其单词长得都差不多……再说我是魔鬼学专长。不过没关系,只要是精金就行了。”
章晋阳面无表情:“你这么喜欢精金,难道不知道精金是蓝色的?”
唐二瞪大了眼睛:“啥?”
“精金是银蓝色。”,章晋阳一字一顿,把口型做的非常夸张:“所以黄金军团如果是从颜色上看不可能是精金,你也别说山铜,奥利哈刚和黄金也不一个颜色的。
所以那就是可以自我恢复的软金……黄金经过魔法处理确实有这样的效果,但是……那似乎不是矮人的技术啊……”
说到后来他捏着下巴开始自言自语了:“那不是精灵的魔法,而是古代巨魔的巫术,可是地精灵怎么会这东西呢?”
安德烈有点不好意思的抻了抻衬衫领子:“那个……应该是哥布林,是地精没错。”
章晋阳乜斜着他:“啥?”
安德烈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毛,不过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就是那种个子矮矮的,大肚子,粗手粗脚,浑身绿绿的,耳朵尖尖头上没几根毛有角状的头骨隆起,构装技术非常好的那种。
据说当时地精已经快灭族了,巨魔也不剩几个,食人魔——就是会和地精总生活在一起,头上有短角,又高又壮大肚子什么都吃的那种蓝胖子——已经死没了,所以他们提出建议来打造一支无法摧毁的军团。
巴洛王迫于战局不利就同意了,所以就有了这个构装军团,控制器是一定黄金王冠,由巴洛王带着。
后来签订协议之后,巴洛王把王冠一分为三,一份自己留下,一份给了女儿保管,一份交给了人类——是个伟大仁慈的王对吧?”
唐二一脸的呆滞:“给了人类?怪不得精灵都看不见了……把自己的武力威慑交给敌人,有这种傻国王想不灭族都难吧?”
安德烈一脸的不乐意:“小子说话注意点,这是仁王知道吗?”
唐二若有所思:“我们历史上也有这样一个仁王的,叫宋襄公。”
安德烈眼睛一亮:“很受百姓爱戴吧?流芳百世对不对?”
唐二冷笑一声:“你还知道流芳百世这个词呐?百姓是不是很爱戴不知道,太久之前的事了——但是他的国家被灭了,百姓估计也没剩下。
拜托,对自己人好才叫仁善,对敌人好就是傻好么?看来你们当初也不是站在精灵一边的,只有敌人才会夸赞对手这样的行为。”
章晋阳却想起了一件事:“你刚才说,王子回来了,那就是这位国王还活着?难怪你们一直犹豫要帮那边,按道理说狼人应该反对人类才对么,我记得你们也是黑暗种族来着。”
唐二恍然大悟:“哈,你们也知道这样的人不能当自己人啊。”
因为伏罗斯伽德的所有坑人行动里,都有谋杀大师的影子,整个欧洲的里世界,听到这个名字全都会汗毛直立以示尊敬。
就连安德烈的女儿叶莲娜,都因为多次参与行动,作战勇猛果决,又总有一道银白的月牙刃在身边漂浮,习惯于冲进敌人近身战斗,被好事者称为月夜天狼女,已然是名声在外了。
这也是安德烈发现欧洲出了问题,第一个念头就是来找伏罗斯伽德求援的原因。
反正每次他找伏罗斯伽德,就没失望过,这帮人什么都能做到。
但是火瘟道人和谋杀大师对欧洲传说那种不以为然,让这个步入中年的秃顶狼人有些不高兴,所以他很用力的强调:“精灵王子的目标是全人类,一旦他唤醒不可摧毁的黄金军团,人类就全完了,他可不在乎是不是黄种人。”
唐二一愣:“黄金军团?他用了多少黄金?”
章晋阳白了他一眼,略显郑重了些:“不可摧毁是什么意思?摧毁那军团有什么后果吗?”
安德烈愣了一会,才有些迟疑:“应该是没有什么后果吧?反正也没人摧毁得了那东西……”
唐二的兴趣上来了:“无法摧毁的?是坚不可摧还是其他的种类?黄金可没有这种效果,难道是精金?对于古代人来说,哪怕是古代巫师,熔炼定型的精金或者山铜也称得上无法摧毁了。
但是现在可不一定,都是好材料啊,我一直想要一套精金软甲呢。”
章晋阳瞥了他一样,回头看向安德烈:“别理他,这家伙的神秘学史从来都没及格过,我相信精灵国度不可能有那么多精金,如果有足以武装军团的精金……他们绝活不到和人类发生战争,早就被龙们抢灭绝了。
是死亡军团吗?那种从冥界召唤出来的不眠守卫?”
安德烈连连摆手:“怎么可能,巴洛王是个仁慈长者,怎么可能打扰死者的安眠——是构装军团,据说由地精们打造的,无法摧毁的构装体。”
唐二面上喜色浮现:“地精构装体?这个是好东西,那我说的没错啊,准是精金秘银山铜这些稀有金属,不然怎么能无法摧毁?”
章晋阳气得直翻白眼:“混蛋,你这么长时间了俄语神秘学单词还记不住吗?他用的是‘诺姆’,不是‘哥布林’,你用的翻译软件是咱们自己开发的吗?
是地精灵,不是地精!虽然他们长得也差不多,干的事也差不多。
但是诺姆是矮人、侏儒、地精、穴居人的合称,所有在地下居住的西方妖精种都叫诺姆。
就像他们说的食人魔包括巨魔、食人魔、半兽人食人部落、食人妖之类的所有有语言能力直立行走类人型异族。
这些该死的资料早在五年前就都给你了,你到底都学会了些什么东西?”
作为一个学霸,章晋阳对学渣是有威慑效果的,而他的长相也对这种效果有加成,所以就连安德烈都向后缩了缩身子。
唐二也有点尴尬:“呃……种族学实在是太乱了,尤其单词长得都差不多……再说我是魔鬼学专长。不过没关系,只要是精金就行了。”
章晋阳面无表情:“你这么喜欢精金,难道不知道精金是蓝色的?”
唐二瞪大了眼睛:“啥?”
“精金是银蓝色。”,章晋阳一字一顿,把口型做的非常夸张:“所以黄金军团如果是从颜色上看不可能是精金,你也别说山铜,奥利哈刚和黄金也不一个颜色的。
所以那就是可以自我恢复的软金……黄金经过魔法处理确实有这样的效果,但是……那似乎不是矮人的技术啊……”
说到后来他捏着下巴开始自言自语了:“那不是精灵的魔法,而是古代巨魔的巫术,可是地精灵怎么会这东西呢?”
安德烈有点不好意思的抻了抻衬衫领子:“那个……应该是哥布林,是地精没错。”
章晋阳乜斜着他:“啥?”
安德烈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毛,不过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就是那种个子矮矮的,大肚子,粗手粗脚,浑身绿绿的,耳朵尖尖头上没几根毛有角状的头骨隆起,构装技术非常好的那种。
据说当时地精已经快灭族了,巨魔也不剩几个,食人魔——就是会和地精总生活在一起,头上有短角,又高又壮大肚子什么都吃的那种蓝胖子——已经死没了,所以他们提出建议来打造一支无法摧毁的军团。
巴洛王迫于战局不利就同意了,所以就有了这个构装军团,控制器是一定黄金王冠,由巴洛王带着。
后来签订协议之后,巴洛王把王冠一分为三,一份自己留下,一份给了女儿保管,一份交给了人类——是个伟大仁慈的王对吧?”
唐二一脸的呆滞:“给了人类?怪不得精灵都看不见了……把自己的武力威慑交给敌人,有这种傻国王想不灭族都难吧?”
安德烈一脸的不乐意:“小子说话注意点,这是仁王知道吗?”
唐二若有所思:“我们历史上也有这样一个仁王的,叫宋襄公。”
安德烈眼睛一亮:“很受百姓爱戴吧?流芳百世对不对?”
唐二冷笑一声:“你还知道流芳百世这个词呐?百姓是不是很爱戴不知道,太久之前的事了——但是他的国家被灭了,百姓估计也没剩下。
拜托,对自己人好才叫仁善,对敌人好就是傻好么?看来你们当初也不是站在精灵一边的,只有敌人才会夸赞对手这样的行为。”
章晋阳却想起了一件事:“你刚才说,王子回来了,那就是这位国王还活着?难怪你们一直犹豫要帮那边,按道理说狼人应该反对人类才对么,我记得你们也是黑暗种族来着。”
唐二恍然大悟:“哈,你们也知道这样的人不能当自己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