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穗城仍旧灯火璀璨,便连天上繁星的光华都被掩去,工作至今才下班的,在家无聊出外散心的,都走在这拥挤的街道上,如同一头头无处可去相聚取暖的孤魂野鬼。
老城区里一条不算宽敞的街道上,从街头到街尾都是大排档或者烧烤摊,小小的街道上坐满了人,笑骂鼎沸很是热闹。
其中一个大排档里,一张坐落榕树旁边的桌子两旁,坐着两个各有特色的女人,正是顾千帆和黄锦书。
桌子上食物不少,干炒牛河、豉椒花甲、花蟹鲜虾粥,一碟碟的烤串,然后边上还放着几瓶冰镇啤酒。
看着黄锦书一手干炒牛河一手烤串,中间还灌几口啤酒,挺有几分大杯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顾千帆有点哭笑不得。
“姐,这大半夜的,你拉我出来就这么看你吃宵夜啊我还是个大一学生好不好。”
黄锦书瞥了她一眼:“大学生才应该享受这份自由好不好,你姐在美国念大学那会,天天晚上都去泡吧呢,那些美国大傻个想灌醉我,最后还不是被我喝趴下了。”
喝了口啤酒,长长呼出一口气,她继续道:“再说了,这不是宵夜,这是你姐的中饭”
顾千帆吃了一惊:“不是吧姐,中午到现在你什么都没吃”
“所以才说方天鹫那王八蛋把我压榨得够呛”黄锦书抱怨道:“你都不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你姐都忙成什么样了,就差睡在公司里面了。”
“真有这么忙方天鹫那个项目很大”顾千帆问。
黄锦书道:“博客知道吧,就是我们弄的。”
这可真把顾千帆吓到了,因为博客可是最近这段日子里流行起来的网站,最开始是从两本堪称惊艳的武侠小说带起的风波,把国内几个最大的网络论坛的网民,都拉走了一大半。
大熊和老查在博客更新小说的第一天,博客的注册量就破百万了,堪称国内互联网时代的又一奇迹。
在追那两本武侠小说的同时,这些原本只为了看书的网民很快就被博客这一新事物给吸引了。
博客有点像时下的论坛,不过每个用户都可以自己做自己的版主,可以发文,也可以发图,文章的下面可以让游客留言,也可以让其他博客用户关注自己。
用户可以将自己日常遇到的事情以及感想,像日记一样发表在上面。
在顾千帆看来,博客和论坛既有相似又有本质的区别。
论坛更像是集体主义的体现,博客则是个人主义的体现。
论坛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空间,很大程度上是服务于公众的,是为了解决人们缺乏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而出现的。
而博客则是一个私有性较强的平台,面向的是个人,服务于个人及其友人。相对于论坛,能够凸显个人才能,张扬个性,服务于特别对象的博客显然更具吸引力。
尤其博客设计的关注功能,可以将每个博主的魅力化为具体的数据,博客网站甚至在页面上弄出排名榜,将关注量最大的前十个博客放上去,大大满足了用户的表现欲与成就感。
从某种程度来说,各大论坛是培养网民的土壤,博客的出现却把这好不容易形成规模的网民给收割了,算是摘了论坛的果子。
优越的家庭环境使顾千帆比其他人更容易接触到不同层面的信息,也造就了顾千帆比寻常人家更敏锐更长远的目光。
所以她看到了博客的广阔前景,她甚至能够猜到,那两本一石惊起千层浪的武侠小说,很可能就是博客专门拿出来吸引网民眼球的,等效果达到以后就把网民像赶羊入圈一样拉到自己的领地里。
看到这一点之后,顾千帆都不禁佩服这博客网站的人,手段高明又不着痕迹,估计现在那几个论坛的管理人都在跳脚骂娘呢。
顾千帆也注册了博客,才发现方天鹫竟然也开通了博客,开通日期甚至比那两本武侠小说的作者还要早,而且关注量只在那两个作者之下,在博客的排行榜上位列第三,算是博客成就巨大注册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本来还奇怪这个博客网站居然说服了方天鹫加盟,为其增加噱头,毕竟方天鹫凭借在青春之声的表现,算是当下国内乐坛里热度最高的人之一。
顾千帆没有想到,原来这个博客,就是方天鹫弄出来的。
“你是从什么地方挖到这家伙的”
黄锦书的话声让还处在震惊之中的顾千帆唤了回来,道:“什么”
“我说,你是从什么地方挖掘到方天鹫这家伙的”黄锦书重复:“这家伙算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了。”
听到这话,顾千帆看黄锦书的目光就立即变得奇怪起来了,狐疑的道:“姐,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黄锦书愕然,而后就眯起眼盯住顾千帆,似笑非笑:“哟怎么感觉把你的东西抢走了似的”
“哪哪有的事,你说到哪里去了”顾千帆连忙把目光转到另一边不去看黄锦书,又道:“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觉得他特别”
黄锦书没有纠缠之前那个问题,边吃着烤串边道:“首先,这家伙根本不像个大学生,你是不知道,这小王八蛋玩起手段来那是一套一套的。博客是怎么流行起来的你知不知道就是这家伙,用两本武侠小说给生生弄起来的。”
然后,黄锦书就把方天鹫指示她和苟富贵在国内各大论坛上发布绝代双骄和天龙八部,接着把那些陷入其中的读者拉过来博客的过程告诉了顾千帆。
这跟顾千帆之前的猜测不谋而合,又听黄锦书道:“一开始是我负责在那些论坛上更新章节的,可有时候我也忙啊,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了更新,你是不知道,论坛里面那些人就跟饿了三天的小屁孩一样,都在论坛上闹翻天了。然后方天鹫就不让我来弄了,让狗子负责更新。”
听黄锦书骂骂咧咧的说起这事,顾千帆也被逗乐了,黄锦书是不明白那些书迷遭到作者断更之后的痛苦。
“对了,你有没有看过这两本书”黄锦书问道。
顾千帆点点头:“都看了,绝代双骄好像快结局了吧,天龙八部的情节也应该有小半了。”
“不愧是中文系的高材生。”黄锦书竖起了大拇指:“你觉得这两本书写得怎么样”
顾千帆想了想,道:“都很好。不过我更喜欢绝代双骄一点,因为我感觉大熊好像在用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武侠小说似的,语言更抽象一点,给人的遐想空间也更大。
至于天龙八部就正统多了,描写人物的时候有点像历史传记。
关于这点我跟钟洛磊先生的看法一样,老查中正平和,大熊剑走偏锋。而他们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奇才,能看到他们的作品,是我们读者之幸。对了,你们是从哪里找到这种武侠大家的,按道理无论哪个都是万中无一之选,你们却一下子找来了两个”
黄锦书刚想说话,又想起方天鹫曾经交待过她和苟富贵,不能把老查与大熊都是他一手创造的事情透露出去。
即便对方是表妹顾千帆,黄锦书也下意识的不想违逆方天鹫的吩咐,于是她道:“我也不知道,是方天鹫那家伙找来的。”
实际上,她这种原本对武侠小说毫无兴趣的人,在帮方天鹫更新小说的时候,她也有意无意的浏览了一下,结果就是内心深处的武侠梦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瞬间成了铁杆的武侠小说迷。
利用职权之便,她跟苟富贵都把这两本小说看完了,苟富贵还好,自小就被各类武侠小说熏陶过,黄锦书就惨了,看完了这两本,一下子就好像断粮了一样,到处去找武侠小说解馋。
可是绝代双骄跟天龙八部珠玉在前,黄锦书看其他武侠小说的时候真有种味如嚼蜡的感觉。
因此即便嘴上不承认,她对方天鹫的才华也已经十分佩服了,尤其那是两本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小说,方天鹫化身两个作者,也没有引起读者们的丝毫怀疑。
而且,黄锦书在知道了方天鹫便是青春之声最火的选手之后,回去特意找了之前的比赛录像。
然后,她就看到了方天鹫自弹自唱曾经的你,还有后来的狼。
黄锦书当下也被震撼了,尤其狼这首歌让她想起了当年在美国留学以及工作时独自打拼,苦忍各种辛酸委屈却只能挣扎前行的日子。
在音乐上有如此才华,在文学上有如此实力,在博客的发展战略上又有如此手段,如果不是黄锦书亲眼所见,实在很难相信这会是一个大学生。
所以黄锦书才说方天鹫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人。
“对了,这两本小说里,你目前最喜欢哪个角色”黄锦书对顾千帆问道。
“江枫。”顾千帆几乎毫不犹豫。
黄锦书楞了一下,因为广大读者们要不喜欢小鱼儿、花无缺或者铁心兰、苏樱,要不喜欢段誉、乔峰或者阿朱、王语嫣,顾千帆却喜欢描写篇幅不多的江枫。
“为什么因为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
顾千帆喝了口啤酒,望向远处,缓缓说道:“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人人都爱他的绝世容颜,上至尊贵的移花宫主,下至平庸的贩夫走卒,可世间上就只有一个花月奴懂他。所以他拒绝了邀月,明知道要面对莫大风险,仍然勇敢的选择了花月奴。
明明拥有世上最可贵的灵魂,世人却只爱他绝美的皮囊。”
她看向黄锦书,忽然笑了:“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嗯这句话挺有意思啊,你从哪里听到的”黄锦书好奇。
“方天鹫说的。”
“那家伙”黄锦书愣了愣,然后笑道:“所以我才说这是我见过最特别的人,我看啊,除非他不想,否则,只要他愿意,恐怕没多少女孩子能扛得住啊。”
顾千帆闻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侧头幽幽一叹。
老城区里一条不算宽敞的街道上,从街头到街尾都是大排档或者烧烤摊,小小的街道上坐满了人,笑骂鼎沸很是热闹。
其中一个大排档里,一张坐落榕树旁边的桌子两旁,坐着两个各有特色的女人,正是顾千帆和黄锦书。
桌子上食物不少,干炒牛河、豉椒花甲、花蟹鲜虾粥,一碟碟的烤串,然后边上还放着几瓶冰镇啤酒。
看着黄锦书一手干炒牛河一手烤串,中间还灌几口啤酒,挺有几分大杯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顾千帆有点哭笑不得。
“姐,这大半夜的,你拉我出来就这么看你吃宵夜啊我还是个大一学生好不好。”
黄锦书瞥了她一眼:“大学生才应该享受这份自由好不好,你姐在美国念大学那会,天天晚上都去泡吧呢,那些美国大傻个想灌醉我,最后还不是被我喝趴下了。”
喝了口啤酒,长长呼出一口气,她继续道:“再说了,这不是宵夜,这是你姐的中饭”
顾千帆吃了一惊:“不是吧姐,中午到现在你什么都没吃”
“所以才说方天鹫那王八蛋把我压榨得够呛”黄锦书抱怨道:“你都不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你姐都忙成什么样了,就差睡在公司里面了。”
“真有这么忙方天鹫那个项目很大”顾千帆问。
黄锦书道:“博客知道吧,就是我们弄的。”
这可真把顾千帆吓到了,因为博客可是最近这段日子里流行起来的网站,最开始是从两本堪称惊艳的武侠小说带起的风波,把国内几个最大的网络论坛的网民,都拉走了一大半。
大熊和老查在博客更新小说的第一天,博客的注册量就破百万了,堪称国内互联网时代的又一奇迹。
在追那两本武侠小说的同时,这些原本只为了看书的网民很快就被博客这一新事物给吸引了。
博客有点像时下的论坛,不过每个用户都可以自己做自己的版主,可以发文,也可以发图,文章的下面可以让游客留言,也可以让其他博客用户关注自己。
用户可以将自己日常遇到的事情以及感想,像日记一样发表在上面。
在顾千帆看来,博客和论坛既有相似又有本质的区别。
论坛更像是集体主义的体现,博客则是个人主义的体现。
论坛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空间,很大程度上是服务于公众的,是为了解决人们缺乏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而出现的。
而博客则是一个私有性较强的平台,面向的是个人,服务于个人及其友人。相对于论坛,能够凸显个人才能,张扬个性,服务于特别对象的博客显然更具吸引力。
尤其博客设计的关注功能,可以将每个博主的魅力化为具体的数据,博客网站甚至在页面上弄出排名榜,将关注量最大的前十个博客放上去,大大满足了用户的表现欲与成就感。
从某种程度来说,各大论坛是培养网民的土壤,博客的出现却把这好不容易形成规模的网民给收割了,算是摘了论坛的果子。
优越的家庭环境使顾千帆比其他人更容易接触到不同层面的信息,也造就了顾千帆比寻常人家更敏锐更长远的目光。
所以她看到了博客的广阔前景,她甚至能够猜到,那两本一石惊起千层浪的武侠小说,很可能就是博客专门拿出来吸引网民眼球的,等效果达到以后就把网民像赶羊入圈一样拉到自己的领地里。
看到这一点之后,顾千帆都不禁佩服这博客网站的人,手段高明又不着痕迹,估计现在那几个论坛的管理人都在跳脚骂娘呢。
顾千帆也注册了博客,才发现方天鹫竟然也开通了博客,开通日期甚至比那两本武侠小说的作者还要早,而且关注量只在那两个作者之下,在博客的排行榜上位列第三,算是博客成就巨大注册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本来还奇怪这个博客网站居然说服了方天鹫加盟,为其增加噱头,毕竟方天鹫凭借在青春之声的表现,算是当下国内乐坛里热度最高的人之一。
顾千帆没有想到,原来这个博客,就是方天鹫弄出来的。
“你是从什么地方挖到这家伙的”
黄锦书的话声让还处在震惊之中的顾千帆唤了回来,道:“什么”
“我说,你是从什么地方挖掘到方天鹫这家伙的”黄锦书重复:“这家伙算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了。”
听到这话,顾千帆看黄锦书的目光就立即变得奇怪起来了,狐疑的道:“姐,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黄锦书愕然,而后就眯起眼盯住顾千帆,似笑非笑:“哟怎么感觉把你的东西抢走了似的”
“哪哪有的事,你说到哪里去了”顾千帆连忙把目光转到另一边不去看黄锦书,又道:“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觉得他特别”
黄锦书没有纠缠之前那个问题,边吃着烤串边道:“首先,这家伙根本不像个大学生,你是不知道,这小王八蛋玩起手段来那是一套一套的。博客是怎么流行起来的你知不知道就是这家伙,用两本武侠小说给生生弄起来的。”
然后,黄锦书就把方天鹫指示她和苟富贵在国内各大论坛上发布绝代双骄和天龙八部,接着把那些陷入其中的读者拉过来博客的过程告诉了顾千帆。
这跟顾千帆之前的猜测不谋而合,又听黄锦书道:“一开始是我负责在那些论坛上更新章节的,可有时候我也忙啊,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了更新,你是不知道,论坛里面那些人就跟饿了三天的小屁孩一样,都在论坛上闹翻天了。然后方天鹫就不让我来弄了,让狗子负责更新。”
听黄锦书骂骂咧咧的说起这事,顾千帆也被逗乐了,黄锦书是不明白那些书迷遭到作者断更之后的痛苦。
“对了,你有没有看过这两本书”黄锦书问道。
顾千帆点点头:“都看了,绝代双骄好像快结局了吧,天龙八部的情节也应该有小半了。”
“不愧是中文系的高材生。”黄锦书竖起了大拇指:“你觉得这两本书写得怎么样”
顾千帆想了想,道:“都很好。不过我更喜欢绝代双骄一点,因为我感觉大熊好像在用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武侠小说似的,语言更抽象一点,给人的遐想空间也更大。
至于天龙八部就正统多了,描写人物的时候有点像历史传记。
关于这点我跟钟洛磊先生的看法一样,老查中正平和,大熊剑走偏锋。而他们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奇才,能看到他们的作品,是我们读者之幸。对了,你们是从哪里找到这种武侠大家的,按道理无论哪个都是万中无一之选,你们却一下子找来了两个”
黄锦书刚想说话,又想起方天鹫曾经交待过她和苟富贵,不能把老查与大熊都是他一手创造的事情透露出去。
即便对方是表妹顾千帆,黄锦书也下意识的不想违逆方天鹫的吩咐,于是她道:“我也不知道,是方天鹫那家伙找来的。”
实际上,她这种原本对武侠小说毫无兴趣的人,在帮方天鹫更新小说的时候,她也有意无意的浏览了一下,结果就是内心深处的武侠梦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瞬间成了铁杆的武侠小说迷。
利用职权之便,她跟苟富贵都把这两本小说看完了,苟富贵还好,自小就被各类武侠小说熏陶过,黄锦书就惨了,看完了这两本,一下子就好像断粮了一样,到处去找武侠小说解馋。
可是绝代双骄跟天龙八部珠玉在前,黄锦书看其他武侠小说的时候真有种味如嚼蜡的感觉。
因此即便嘴上不承认,她对方天鹫的才华也已经十分佩服了,尤其那是两本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小说,方天鹫化身两个作者,也没有引起读者们的丝毫怀疑。
而且,黄锦书在知道了方天鹫便是青春之声最火的选手之后,回去特意找了之前的比赛录像。
然后,她就看到了方天鹫自弹自唱曾经的你,还有后来的狼。
黄锦书当下也被震撼了,尤其狼这首歌让她想起了当年在美国留学以及工作时独自打拼,苦忍各种辛酸委屈却只能挣扎前行的日子。
在音乐上有如此才华,在文学上有如此实力,在博客的发展战略上又有如此手段,如果不是黄锦书亲眼所见,实在很难相信这会是一个大学生。
所以黄锦书才说方天鹫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人。
“对了,这两本小说里,你目前最喜欢哪个角色”黄锦书对顾千帆问道。
“江枫。”顾千帆几乎毫不犹豫。
黄锦书楞了一下,因为广大读者们要不喜欢小鱼儿、花无缺或者铁心兰、苏樱,要不喜欢段誉、乔峰或者阿朱、王语嫣,顾千帆却喜欢描写篇幅不多的江枫。
“为什么因为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
顾千帆喝了口啤酒,望向远处,缓缓说道:“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人人都爱他的绝世容颜,上至尊贵的移花宫主,下至平庸的贩夫走卒,可世间上就只有一个花月奴懂他。所以他拒绝了邀月,明知道要面对莫大风险,仍然勇敢的选择了花月奴。
明明拥有世上最可贵的灵魂,世人却只爱他绝美的皮囊。”
她看向黄锦书,忽然笑了:“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嗯这句话挺有意思啊,你从哪里听到的”黄锦书好奇。
“方天鹫说的。”
“那家伙”黄锦书愣了愣,然后笑道:“所以我才说这是我见过最特别的人,我看啊,除非他不想,否则,只要他愿意,恐怕没多少女孩子能扛得住啊。”
顾千帆闻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侧头幽幽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