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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章节名:第九十四章 人?吸血鬼?</b>
一天下来,前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除去家人和同学,绝大多数都是自发而来,要不是医院处于对伤患的安全考虑,血狐狸所在的病房就要被来访者给踏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京城市长的亲临,这是何等殊荣?
殊荣啊、表彰啊要换做以前,对于血狐狸来说,不过是个虚名,别说她压根不会在意,甚至会嗤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可再世为人,还是身处上流社会,这份殊荣便成了那一顶必不可少的光环。而血狐狸做人向来实际,既然有名在前,何不牢牢抓住机会,还怕哪利不会应运而来么?况且人人都说她必有后福,不活个风生水起、名利双收,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让她再次重生的美意?
只不过……血狐狸瞅了眼堪比小型市场的病房,吃的、喝的、用的,光那一束束的花都可以开花店了。要不是季沐风等人在一旁处理,这些礼品怕是要把整间病房给淹没,却不想忙活了大半天,依旧低估了京城人的热情,最后不得已只好在病房门口挂上“静养勿扰”的牌子。
血狐狸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吐出一口气,累!枪林弹雨都比在这病床上舒服。这世上好人什么时候起这么多了?要不是趁此机会给自己再博个美名,她犯得着在那扮乖卖巧?谁知道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有多少是存心凑热闹的?
落日余晖之下,打发了一众人去吃完饭,血狐狸总算摸着机会掏出了枕头底下的硬物。
“我去,太特么耀眼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眼晕!珠宝钻石在落日的斜映下璀璨生辉,照得血狐狸夸张地连连遮眼。
看造型,就是一把精美、且价值连城的匕首,可用得着做成这样?当装饰倒真不错,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来干什么?白眼一翻,拇指轻动,霎时寒光乍现。
“哇哦!”血狐狸双眸一亮,响亮吹了记口哨,这东西,绝对的削铁如泥啊。
问题是,这种危险物品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前?换言之,自己的小命正被人攥在手心,她血狐狸什么时候起成了那待宰的羔羊?不管这这匕首是警告还是别有它意,光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再者,将东西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怕被人发现?这是算准了自己无碍会很快醒来察觉?若说谁对这具身体比较熟悉,除了自己,剩下的也就手术室里的医生了。这么看来,这间医院,怕真不简单呢。
百转千回中细细看着手中的匕首,在瞄到几个刻痕时哦了一声,相当眼熟啊!这不正是自己之前那把么?虽改头换面,可匕首身上临近刀柄那截有自己亲手刻上的“no。1”字样,错不了,这是自己的东西。是了,那次救月翎翼时为了断身后的尾巴用过,虽说有些不舍,毕竟用着挺顺手,却不想会以这样的方式重回自己的手中。那戴眼罩的黑衣人的确难缠,竟追到这里来了?话说那天他说什么来着,等着他的初拥?
“呸!不要脸的臭男人,装吸血鬼也就算了,这算什么?打算拿钱包养我么?”血狐狸暗啐一声,虽猜不透黑衣人什么心思,可好像、至少到现在还没什么恶意。既然人家舍得,这么好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抓起匕首就是一阵研究,不停地用匕首撬着鞘上的宝石,“土豪啊土豪,有钱不带这样玩的。直接把钱给我多实在?这一颗颗给挖出来得多费劲?不知道我是伤患啊!”
门口站了一会的阎非墨哑然失笑,想过血狐狸拿到这把匕首时的千百种可能,就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想着把上面的珠宝挖下来卖钱!
“我靠!怎么镶上去的?使了吃奶的劲还纹丝不动?尼玛!这好比一只肥美的烧鹅摆在眼前,香脆诱人、馋涎欲滴之下明明唾手可得,结果一张嘴发现没牙!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看着发牢骚的血狐狸将一头短发揉成鸡窝,一脸抓狂,阎非墨心情大好,看吧,他就说这表情会精彩纷呈嘛。
“嘶”薄薄的刀片入肉无声,两秒过后,食指的切口才渗出一抹鲜红,反观匕首,干净如初,泛着冷冷的光华,“好宝贝!以后就跟着我扮猪吃老虎吧。”
并未在意出血的伤口,赞起了锋利的匕首,可想这匕首是得了她的心头好。看到这里,阎非墨唇角微勾,满意点了点头。
一赞过后,那抹血腥味在感官中无限放大蔓延,血狐狸心下一惊,垂眸一看,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她这是眼花?血迹犹在,舌尖轻舔,清甜可口,食指依旧白净、完美如初。
等等,血腥味清甜可口?如果看到伤口愈合带了几分惊喜,那现在就惊悚了,不由想起了下午和月翎翼之间的对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现在没人。”血狐狸看了眼欲言又止的月翎翼,笑说,“查到蛛丝马迹了?那是好消息啊。”
“安小姐,我没用,关于艾瑞克的资料有限,除去大家都知道的,再深的就挖不出来了。”月翎翼打开电脑,惭愧地低头,“不过,虽然他行踪成谜,但是却有报导说这些年一直周游列国四处行医,而且我查了一下这些年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每年都会回来,而且……”
“而且来的时候正好值我母亲的忌日!”如果真的对尹千月恋恋不忘,那么回来的目的可想而知,倒是个痴情种。
“是。”月翎翼推了推眼镜,安小姐就是安小姐,什么都瞒不过她细密的心思。
“这样啊……”血狐狸勾唇浅笑,又是临近尹千月忌日的一年,那可得会会不是?
“安小姐,你该不会……”要去墓碑前堵人吧?危险!
“知我者,月翎翼也,换做你你不想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我……”可是……有时候不知好过知。
“月翎翼,吞吞吐吐可不像是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吗?”
“没、没有了。”慌乱中起身,将电脑胡乱装包,“安小姐,我就不打扰你休息,我、我先回去了,晚点再来看你。”
血狐狸眸光微闪,这模样可有些反常呢。斜眼轻扫,一张老旧的照片自月翎翼的包里掉出,以她现在的眼力,一眼就瞧出照片上的人,可不就是艾瑞克吗?只是那打扮……中世纪贵族装束?
“你掉东西了呢!”
“啊?哦!”月翎翼回身,待看到照片心下一抖,忙蹲下抓起照片,支吾,“呵呵,没什么,就一张老照片。”
“是嘛~”血狐狸眼眸半眯,看着掩不住心绪的月翎翼拉长了语调,“看样子这照片真有些年头了呢,打哪找的?”
血狐狸这么一说,月翎翼便知自己瞒不住了。眼一闭,心一横,又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安小姐,这张旧照片是我黑进e国皇家医院的资料库里发现的,所以打印出来,而这一张,算是艾瑞克的近照。”
话不用多说,血狐狸两厢一对比,就知道月翎翼的后话。照片上明显是同一个人,可年代就隔得远了,世上相像之人何其多,可除了装扮不同,那气质、那容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联想起尹千月的死因,似乎也只有吸血鬼这三个字能解释所有的一切。
“月翎翼,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明白吗?”
“安小姐,你真的要找他?他、他、他是吸血鬼吧?”向来崇尚科学的月翎翼也不敢相信这三个字会出自自己的口中,可又不得不做此猜测。
“这重要吗?”血狐狸轻笑,吸血鬼又如何?这世间最可怕的是人心。
思及此处,愣神看着手指的血狐狸心下一个咯噔,难道自己……抬手摸了摸脉搏,心跳正常,体温正常,除了比以前更敏感,似乎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可怪也怪在这里,如果艾瑞克是吸血鬼,为救尹千月转换了她,就算当时影响到了胎儿,有什么变化也早该出现才对,那现在算怎么回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还是吸血鬼?
思忖中眸光一沉,阎非墨,在外面站了半天不嫌累么?正好心塞,就找个出气筒吧。
“不进来就滚!”
<b>章节名:第九十四章 人?吸血鬼?</b>
一天下来,前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除去家人和同学,绝大多数都是自发而来,要不是医院处于对伤患的安全考虑,血狐狸所在的病房就要被来访者给踏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京城市长的亲临,这是何等殊荣?
殊荣啊、表彰啊要换做以前,对于血狐狸来说,不过是个虚名,别说她压根不会在意,甚至会嗤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可再世为人,还是身处上流社会,这份殊荣便成了那一顶必不可少的光环。而血狐狸做人向来实际,既然有名在前,何不牢牢抓住机会,还怕哪利不会应运而来么?况且人人都说她必有后福,不活个风生水起、名利双收,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让她再次重生的美意?
只不过……血狐狸瞅了眼堪比小型市场的病房,吃的、喝的、用的,光那一束束的花都可以开花店了。要不是季沐风等人在一旁处理,这些礼品怕是要把整间病房给淹没,却不想忙活了大半天,依旧低估了京城人的热情,最后不得已只好在病房门口挂上“静养勿扰”的牌子。
血狐狸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吐出一口气,累!枪林弹雨都比在这病床上舒服。这世上好人什么时候起这么多了?要不是趁此机会给自己再博个美名,她犯得着在那扮乖卖巧?谁知道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有多少是存心凑热闹的?
落日余晖之下,打发了一众人去吃完饭,血狐狸总算摸着机会掏出了枕头底下的硬物。
“我去,太特么耀眼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眼晕!珠宝钻石在落日的斜映下璀璨生辉,照得血狐狸夸张地连连遮眼。
看造型,就是一把精美、且价值连城的匕首,可用得着做成这样?当装饰倒真不错,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来干什么?白眼一翻,拇指轻动,霎时寒光乍现。
“哇哦!”血狐狸双眸一亮,响亮吹了记口哨,这东西,绝对的削铁如泥啊。
问题是,这种危险物品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前?换言之,自己的小命正被人攥在手心,她血狐狸什么时候起成了那待宰的羔羊?不管这这匕首是警告还是别有它意,光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再者,将东西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怕被人发现?这是算准了自己无碍会很快醒来察觉?若说谁对这具身体比较熟悉,除了自己,剩下的也就手术室里的医生了。这么看来,这间医院,怕真不简单呢。
百转千回中细细看着手中的匕首,在瞄到几个刻痕时哦了一声,相当眼熟啊!这不正是自己之前那把么?虽改头换面,可匕首身上临近刀柄那截有自己亲手刻上的“no。1”字样,错不了,这是自己的东西。是了,那次救月翎翼时为了断身后的尾巴用过,虽说有些不舍,毕竟用着挺顺手,却不想会以这样的方式重回自己的手中。那戴眼罩的黑衣人的确难缠,竟追到这里来了?话说那天他说什么来着,等着他的初拥?
“呸!不要脸的臭男人,装吸血鬼也就算了,这算什么?打算拿钱包养我么?”血狐狸暗啐一声,虽猜不透黑衣人什么心思,可好像、至少到现在还没什么恶意。既然人家舍得,这么好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抓起匕首就是一阵研究,不停地用匕首撬着鞘上的宝石,“土豪啊土豪,有钱不带这样玩的。直接把钱给我多实在?这一颗颗给挖出来得多费劲?不知道我是伤患啊!”
门口站了一会的阎非墨哑然失笑,想过血狐狸拿到这把匕首时的千百种可能,就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想着把上面的珠宝挖下来卖钱!
“我靠!怎么镶上去的?使了吃奶的劲还纹丝不动?尼玛!这好比一只肥美的烧鹅摆在眼前,香脆诱人、馋涎欲滴之下明明唾手可得,结果一张嘴发现没牙!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看着发牢骚的血狐狸将一头短发揉成鸡窝,一脸抓狂,阎非墨心情大好,看吧,他就说这表情会精彩纷呈嘛。
“嘶”薄薄的刀片入肉无声,两秒过后,食指的切口才渗出一抹鲜红,反观匕首,干净如初,泛着冷冷的光华,“好宝贝!以后就跟着我扮猪吃老虎吧。”
并未在意出血的伤口,赞起了锋利的匕首,可想这匕首是得了她的心头好。看到这里,阎非墨唇角微勾,满意点了点头。
一赞过后,那抹血腥味在感官中无限放大蔓延,血狐狸心下一惊,垂眸一看,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她这是眼花?血迹犹在,舌尖轻舔,清甜可口,食指依旧白净、完美如初。
等等,血腥味清甜可口?如果看到伤口愈合带了几分惊喜,那现在就惊悚了,不由想起了下午和月翎翼之间的对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现在没人。”血狐狸看了眼欲言又止的月翎翼,笑说,“查到蛛丝马迹了?那是好消息啊。”
“安小姐,我没用,关于艾瑞克的资料有限,除去大家都知道的,再深的就挖不出来了。”月翎翼打开电脑,惭愧地低头,“不过,虽然他行踪成谜,但是却有报导说这些年一直周游列国四处行医,而且我查了一下这些年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每年都会回来,而且……”
“而且来的时候正好值我母亲的忌日!”如果真的对尹千月恋恋不忘,那么回来的目的可想而知,倒是个痴情种。
“是。”月翎翼推了推眼镜,安小姐就是安小姐,什么都瞒不过她细密的心思。
“这样啊……”血狐狸勾唇浅笑,又是临近尹千月忌日的一年,那可得会会不是?
“安小姐,你该不会……”要去墓碑前堵人吧?危险!
“知我者,月翎翼也,换做你你不想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我……”可是……有时候不知好过知。
“月翎翼,吞吞吐吐可不像是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吗?”
“没、没有了。”慌乱中起身,将电脑胡乱装包,“安小姐,我就不打扰你休息,我、我先回去了,晚点再来看你。”
血狐狸眸光微闪,这模样可有些反常呢。斜眼轻扫,一张老旧的照片自月翎翼的包里掉出,以她现在的眼力,一眼就瞧出照片上的人,可不就是艾瑞克吗?只是那打扮……中世纪贵族装束?
“你掉东西了呢!”
“啊?哦!”月翎翼回身,待看到照片心下一抖,忙蹲下抓起照片,支吾,“呵呵,没什么,就一张老照片。”
“是嘛~”血狐狸眼眸半眯,看着掩不住心绪的月翎翼拉长了语调,“看样子这照片真有些年头了呢,打哪找的?”
血狐狸这么一说,月翎翼便知自己瞒不住了。眼一闭,心一横,又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安小姐,这张旧照片是我黑进e国皇家医院的资料库里发现的,所以打印出来,而这一张,算是艾瑞克的近照。”
话不用多说,血狐狸两厢一对比,就知道月翎翼的后话。照片上明显是同一个人,可年代就隔得远了,世上相像之人何其多,可除了装扮不同,那气质、那容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联想起尹千月的死因,似乎也只有吸血鬼这三个字能解释所有的一切。
“月翎翼,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明白吗?”
“安小姐,你真的要找他?他、他、他是吸血鬼吧?”向来崇尚科学的月翎翼也不敢相信这三个字会出自自己的口中,可又不得不做此猜测。
“这重要吗?”血狐狸轻笑,吸血鬼又如何?这世间最可怕的是人心。
思及此处,愣神看着手指的血狐狸心下一个咯噔,难道自己……抬手摸了摸脉搏,心跳正常,体温正常,除了比以前更敏感,似乎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可怪也怪在这里,如果艾瑞克是吸血鬼,为救尹千月转换了她,就算当时影响到了胎儿,有什么变化也早该出现才对,那现在算怎么回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还是吸血鬼?
思忖中眸光一沉,阎非墨,在外面站了半天不嫌累么?正好心塞,就找个出气筒吧。
“不进来就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