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在打量那个碗,她肩一耸,“这儿除了锅子什么也没有,凑和着用吧,我冒雨捡了一截竹子才烧出一个盛汤的碗。”

    有露营经验的苏子晴很懂得利用手边资源,前一世的她很喜欢亲近大自然,有台露营车,她会开车载着学生到野外露营,一待五、六天,在大自然的环境中写生,画出一幅幅美丽的画作。

    她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合力养大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爷爷是知名的国画大师,外公是书法名家,在两人书、画的薰陶下,她自是能写擅画,并以此为业。

    十八岁那年她就被誉为书画天才,并开始办展览,出售作品,二十五岁不到开班收徒,成为知名书画家。

    由于家学渊源拥有深厚的功底,她的书画广受欢迎,因此她在生计上并不困顿,还花了五千万在山上盖环保屋,打算当她养老的去处,她把她的未来打点得很完善,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再好的安排也抵不上老天的捉弄,盖好的环保屋没住上几天就告别深爱的世界。

    幸好她天性是悲观的,对人性没把握的预立遗嘱,身后财物全留给老人家,他们没了就捐给国家,环保屋给了她好友的女儿,一个有自闭症的十七岁少女,有着极高的绘画天分,环保屋符合她不善与人往来的需求。

    她聪慧得令人惊讶,一般闺阁千金不会懂得如何自救,她们只会呜呜低泣,惊慌失措。

    喝着热腾腾的鸡汤,身子一暖的欧阳无恕认真的道:“我这条命是你的,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

    她侧着脸想了一下。“还不需要,尚未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不求人,你当欠了我吧!”

    “好。”他欠她一条命。

    “击掌为盟。”古人很信这一套。

    “嗯!”

    击掌的时候,望着没他手一半大的小手,欧阳无恕心里兴起些许波澜,他想握住柔白小手永远不放,想要守护它的主人。

    第三章  回到伯府的第一仗(1)

    “啊!天放晴了——”

    “是呀,天放晴了。”

    在他们把野鸡煮了吃、烤了吃之后,连下了几天的雨终于停了,阳光普照,大地染上金黄色,这天刚好是第三天的早上,欧阳无恕的伤势也好转了些,能不用人搀扶地走上几步,伤口渐渐结痂,就是脸色还有点苍白,稍微走久点会喘,胸口会发疼。

    外伤好治,内伤难医,他这是动武过度后所导致的气血淤凝,须得慢慢调理,一时半刻急不得。

    不过雨一停,两人的脸上同时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笑脸,没雨了表示他们可以离开,不必忍受难闻的霉味和鸡屎味。

    “咦!这里有蘑菇?”一脚跨出茅草屋,欧阳无恕一眼就瞧见长得稀疏的蘑菇,几朵小菇巴附在门边。

    “不然你以为小鸡炖蘑菇、烤蘑菇打哪来,茅草屋是以竹子编成屋体,再抹上混了稻草的泥巴,腐烂的泥巴草是滋养蘑菇最好的肥料,下过雨它自然会长出来。”虽然只有十来朵,但够吃了。

    蘑菇的生长速度极快,有雨就长,她把几朵大的摘了炖汤,到了晚上小蘑菇长大了,旁边又冒出小朵的,她又烤着吃,一次不贪多,才想吃就有。

    “没想到这样也能长。”一小丛,比他的手大不了多少,大大小小的蘑菇挤成一坨,高低不一。

    “你看看这是板蓝根,那是婆婆丁,野生野长的野草,因为就在门外,我一眼就瞧见了,快感谢它们救了你的命。”苏子晴逗趣地轻推他一下。

    雨下得大,视线模糊,她不敢走远怕迷路,因此只在茅草屋周遭找了找,看有没有什么用得上的东西。

    而且雨一下,秋风再吹,气温是有点凉意,在有个重伤者的情况下,她不能再病倒,两人一起病恹恹地谁来照顾?所以她在找药和可食的野草时,尽量不让衣裙再淋湿,治风寒的药只剩下两颗,能不用就别用上,谁晓得后头还会遇上什么事,她不想药到用时方恨少,把救命药丸用完。

    “你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姑娘认得出野地里的蘑菇?不怕它有毒。”有一次他在袭击敌营途中,火头夫煮了一锅杂烩供大伙儿食用,谁知敌人没死,自己的人死了一大半,事后一查是吃了有毒的蘑菇,吃最多的人死得最快,他因前往前方探路未吃一口而逃过一劫。

    苏子晴长睫一掀,横了一眼。“有个时时想要自己性命的后娘,能不留心点吗?我还想找几本医瞅瞅。”

    “不要忘了我也有个难缠的继祖母要应付。”他祖父四十岁才娶得十五岁少妻,平时当孙女宠着,因此宠出她的骄纵,为所欲为,祖父一死她更是肆无忌惮。

    婆婆要拾缀媳妇有何难?陆氏常把欧阳无恕的娘单氏叫到院子立规矩,往往一站两个时辰不予理会,一口水一口吃食也不给,还仗着长身分将媳妇当丫头使唤。

    单氏因为不堪受虐而病倒,最后连腹中三个月大的孩子也流掉,身子受损,再也无法孕育子嗣,此生只得一子。

    为了此事她郁郁寡欢,最后缠绵病榻,为了孩子撑了几年,但仍在欧阳无恕十岁那年撒手人寰。

    孩子还小就没了母亲着实令人心酸,但府中还有恶狼虎视眈眈,唯恐儿子被自家人加害,欧阳东擎毅然决然带着年幼的儿子上战场。

    对外的说词是将门子弟须多磨练才能成材,事实上是为避开陆氏母子的毒手,他要亲自培养儿子的自保能力。

    谁知小树苗成长茁壮了,大树却一夜倾倒,其中的变故难以道与外人说,接下父亲棒子的欧阳无恕没有悲伤的时候,他要更努力的强大自己,守住父亲留下的基业。

    “同病相怜。”她一叹。

    “是同病相怜。”他忍笑。

    “以后我们要相互扶持,你要多照顾我。”这只大腿她得好好抱住,日后的美好生活就靠他了。

    苏子晴一觉睡醒后忽然福至心灵,想起欧阳无恕的名字为什么这般耳熟,原因无他,因他在五王夺位中站对了队伍,辅佐了新帝上为,成为皇帝最宠信的近臣,位高权重,受封“征北侯”。

    “征北侯”是御赐爵位,官居二品、但他在朝中的地位是超品,皇上跟他称兄道弟,亲王们见了他纷纷走避,连眼神都不敢对上,唯恐被他看上一眼就死于非命。

    原本皇上有心抬举他,封他个异姓王做做,还有辽阔的土地当封地,却被他坚决地婉拒——功高盖主,每个手握兵权的重臣都怕。

    皇上是君,他是臣,君臣之间没有兄弟,他不想落个卸磨杀驴的下场,和一国之君反目成仇。

    这是苏子晴佩服征北侯的地方,他懂得急流勇退,不会为争一时风光而开罪新帝,保留彼此生死与共的交情,做皇上的后盾,而不是那把杀人的刀,他聪明地知道取舍。

    “必然的。”他伸手轻拍她头顶。

    “不要弄乱我的头发,我好不容易才梳好。”用五指梳。

    打她成为苏子晴那天起,她就没有自个儿梳过头,唉,手生了,被人服侍惯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你这叫梳发?”欧阳无恕语带笑意。

    她轻轻一哼。“穷计较,要不你给我一面铜镜和玉梳,绝对梳得像个名门闺秀。”

    “晚点给。”等他的人来了就能让他们准备。

    “晚一点我都回府了,你再给便是私相授受。”这个罪名她的后娘肯定会开怀大笑。

    “我偷偷给。”不让人发觉。

    “你巴不得引人来抓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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